开发商逾期交房 南充一小区业主维权拿到2700万违约金
8月5日,又一批业主得以维权。
因为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南充市中南世纪城小区业主分批次将开发商告上法院,目前已有800余户业主拿到了2700余万元违约金。
按购房合同约定,参与维权的业主应该于2016年5月20日接房,但开发商交房时,房屋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达到法定交房条件。
有业主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过去三年,他们先后去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最终选择了法律程序维权,并先后拿到了违约金。
“这已经是第五批维权业主。”业主方代理人南充市顺庆区锦程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介绍。
诉前调解 369名业主拿到724万元违约金
8月5日一大早,业主组织的腰鼓队便来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门口,同时带来的还有锦旗和感谢信。
8月5日上午,在顺庆区人民法院春霞调解工作室里,724万元违约金集中兑现,248户369名业主得以维权。
2016年5月20日,南充市中南世纪城小区未按照购房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交房,今年5月,上述业主将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顺庆区人民法院。6月18日,法院联合南充市房地产中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这批案件进行集中调解,7月18日,开发商将违约金打至法院账号。
顺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曾文军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典型的诉源治理案件,因为该批案件业主众多,诉求相同,被告为同一个开发商,所以法院采用了诉前调解机制,并依据类案同判,使该案中所涉纠纷得以批量解决。
三年维权
同一小区已有800余户拿到违约金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批拿到违约金的该小区业主。南充市顺庆区锦程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赵成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已有800余户拿到了2700余万元的违约金。
作为业主方的诉讼代理人,南充市顺庆区锦程法律服务所全程参与了南充中南世纪城小区的业主维权。赵成称,最初参与维权的有211户业主,刚开始因为证据原因一审败诉,其后有60多户业主放弃了继续维权,但还是有部分业主坚持了下来。
赵成告诉记者,因为在购房时,业主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在逾期交房条款中有免责的“客观条件”,最终导致了一审败诉。参与维权的业主杜女士表示,这份补充协议,是很多业主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她自己也是在众多文书中“埋头就签了”。在补充证据再审后,首批维权的业主最终在2018年拿到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60多户中途“退出”的业主,也随之申请了一审法院再审得以维权。
杜女士告诉记者,看到他们拿到违约金后,更多业主加入到了维权之列,也因此有了二批、三批、四批,以及最近这批业主,选择了法院起诉。
记者多个渠道获悉,目前还有部分业主继续参与到起诉维权中,中南世纪城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目前正积极处理相关事宜。
此案判决
促进了当地业主的维权意识
中南世纪城一名业主告诉记者,最初走上起诉程序时,多家律所都拒绝了代理他们的案子,因为“这个官司不好打”。大部分业主也表示,相对于开发商而言,业主维权,往往显得弱势。
据顺庆区人民法院数据,2018年全年7000余起民事案件中,有超过四分之一都是房产纠纷案,而房产纠纷案中,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凸显,大部分为逾期交房所致纠纷。也因此,顺庆区人民法院采用了诉前调解机制,联合房调委一起开展工作。
赵成认为,依据类案同判的法律程序,如今业主维权变得容易很多。赵成说,通过此案的判决,在当地促进了业主的维权意识,也促进了开发商更规范地管理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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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违约金怎么算?
购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五每天
违约金如何计算?记者从该案民事裁定书看到,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是按照购房款的每日比例进行计算的。
比如,原告王先生2014年4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按约应于2016年5月20日交房,却拖到2018年3月。法院最终裁决,开发商将向王先生支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共计4万余元。
违约金按照购房款每日万分之零点五计算,王先生家的房子总价650635元,逾期交房663天,其逾期交房违约金为21568.55元(650635元×0.00005×663天),逾期办证635天,按同样方式计算,违约金为20657.66元。裁决书显示,王先生所购房屋,在约定交房时,未达到验收标准,因此造成了逾期交房,而逾期交房,又导致了逾期办证。
赵成告诉记者,“日万分之零点五”这个标准并不算高,考虑到开发商的态度问题,业主在起诉阶段,对这一违约金要求已经作出了让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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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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