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行业拟新增5项 “双高产品
2017年11月23日,环保部发文公开征求《综合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新增“双高”(高污染、高风险)产品52种,其中涂料类产品新增5项,同时,TDI、热镀锌产品等被首次划分为“双高”产品。
根据国务院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生产、使用和出口,鼓励企业购置使用专用设备,环保部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保综合名录,并与之前的名录汇总后形成了《综合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
该名录包括两部分:(一)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二)专用设备(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该名录拟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环保依据。
据了解,《综合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在《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基础上,新增“双高”产品52种。
新版《综合名录》中,直接归入编码2641的“涂料产品”类别的有47项,较2015版增加5项,分别是含铅的道标线涂料、高VOCs低固含汽车修补涂料、高VOCs低固含集装箱涂料、高VOCs低固含工程机械涂料、含苯胺的环氧地坪涂料, 含铅的道标线涂料的特性为“高风险产品”,其余4个涂料品种特性定义为“高污染产品”。
对照2015版“双高”名录中增加的高VOC低固体分含量船舶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钢结构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木器家具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玩具涂料、溶剂型汽车涂料(高固体分含量的溶剂型汽车涂料除外),可以看出国家对“双高”产品分类已经从此前的按产品化学原材料特性为基础,进一步从涂料终端应用领域的分类进行完善。
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部自2007年开始组织制定《综合名录》,并提供给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4个有关部委,作为制定、调整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综合名录》,为市场主体开展绿色投资、绿色生产以及绿色消费等活动提供重要参考。《综合名录》已经广泛应用于国家产业、金融、税收、贸易等政策的制定工作中,运用机制逐步常态化、制。
目前,《综合名录》中的400余种“高污染、高风险”(以下简称“双高”)产品被取消了出口退税,或者被加工贸易;150余项“双高”产品或重污染工艺被发展委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的淘汰类、类条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明确要求: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部《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才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将《综合名录》中的溶剂型涂料产品、电池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银监会及多地银监部门多次转发《综合名录》,作为制定和调整相关信贷政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