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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 持续释放“正能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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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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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讯:言必信,行必果。作为国际社会的负责任一员,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征程中不断迈出新步伐:应对气候变化职能划转到生态环境部后,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继续取得进展,碳市场建设不断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逐步统筹融合。

  继续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一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确定了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的自主贡献目标。这既是我国对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在国内发挥目标引领、倒逼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举措。

  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的目标;2015年,进一步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到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发展非化石能源到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养护森林增加碳汇,再到发展碳市场等各方面的政策措施,点滴努力汇聚成实现自主贡献目标的磅礴力量。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5.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4.3%,为实现“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落实到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坚实基础。

  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在气候变化挑战面前,没有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人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中国主动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职能划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强化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地方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

  我国把适应气候变化作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农田水利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强化适应行动和实践。

  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城市遭受气象灾害的风险增加,有的城市时常有台风光顾,有的城市干旱频发……适应气候变化成为各城市新时期的重要任务。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不同城市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从2013年发布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到2016年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我国在新疆拜城县、湖南岳阳市等28个县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据了解,各试点城市从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出台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四个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让每个城市应对气候变化有了“路线图”,破解“气候密码”有了方法和途径。

  努力提升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我国每年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推动和鼓励各地创新方式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编写并发布年度报告,有关部门和地方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联合国气候大会和其他重要国际会议期间组织主题边会活动,积极宣传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意识明显提高。

  2018年全球适应委员会成立,我国是共同发起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担任委员。

  2019年6月27日,全球适应中心中国办公室揭牌,这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适应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

  碳市场建设硕果累累

  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自2017年底启动以来,在国际社会产生广泛影响并备受关注。

  深圳市建立了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了城市碳排放总量的40%,配额累计成交量1807万吨,累计成交额5.96亿元。2016年管控范围进一步扩展达到881家,是目前覆盖企业数量最多、交易最活跃、减排效果最显著的试点地区之一。

  数据显示,深圳市煤电碳排放强度在国内同类型机组领先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了2.5%,气电则大幅下降了8.9%,电力部门的整体碳排放强度下降了约10%。同期,碳排放交易体系管控的制造业企业平均碳强度由0.43吨CO2/万元下降至0.29吨CO2/万元,下降幅度为34.8%。

  湖北省通过试点实现了单位GDP碳排放下降幅度和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排位均持续上升。90%控排企业建立了碳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用碳排放配额向银行质押贷款融资超过1.5亿元。此外,试点对贫困地区也发挥了绿色扶贫作用,开发了红安县老区户用沼气项目群,通过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认证后,用于抵偿机制在碳市场交易,收益1300万元。

  为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国家先后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碳市场相关法规和政策,推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13项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

  积极构建公平合理 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再到2015年的《巴黎协定》,我国一直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者和参与者。在日前举行的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上,中国和新西兰受邀作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共同牵头方,努力推动该领域形成一揽子成果,并积极参与其他领域相关工作。

  我国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作为参与好联合国气候峰会的重要工作,这也将为2020年在我国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大会提供重要的准备。自牵头这一领域工作以来,中方建立了生态环境部和外交部共同牵头、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了有关智库专家组成的技术支撑团队,与联合国技术支持团队和联盟成员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起草了《联合国气候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转型领域工作方案》。在中方提出的方案构想基础上,该领域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贡献征集活动并获得各方热烈响应,共征集到150余个行动倡议和优良实践案例,其中中方倡议和案例约50个。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关键阶段。气候外交已成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阵地。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中,提出中国方案,全面引导谈判;积极参与其他多边渠道气候变化议题,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的气候变化对话合作;积极组织中-加-欧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参加“基础四国”部长级会议等协调对话机制;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在全球气候治理的关键阶段,每一个国家都应挺身而出,用必胜的决心、行动的恒心、合作的诚心,共迎挑战,积极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落实,为应对气候变化注入新的动力。在这一多边进程中,坚持绿色发展与生态建设的中国,无疑正持续释放出“正能量”。(作者 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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