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田理)8月28日,辽宁省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辽宁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三项制度”是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统称。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对税务行政执法的规范,不会影响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正常经营,也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和缴费人负担,相反将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使每一起重大税务行政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能够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对行政相对人、执法人员和税务机关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辽宁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此次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5个执法类别推行,并以清单形式进行了明确,其中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41项、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9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5项。同时,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税务行政执法的监督,进一步展示辽宁省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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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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