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误将85万元购房款转给贵州男子 警方7小时帮忙追回
四川一女子误将85万元购房款转给贵州男子,警方7小时帮忙追回
红星新闻
去年12月底,四川攀枝花的一对夫妇在购房时,妻子沙某误将85万元的购房款转入一名贵州籍男子账户中,但没有收款人的联系方式,给银行打电话又不受理……两人焦急万分,只好连夜赶往贵州省纳雍县,向当地警方求助。最终,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85万元转回到丈夫刘某的账户中。
刘某向民警表示感谢
这对夫妇是四川攀枝花人。“我在成都买房子,这笔钱是交房款的,当时我转钱的时候并不知道钱转错了,钱转了以后对方说没有收到,然后我再看转账记录,原来是转错了,钱转到纳雍一名姓何的账户上了。”妻子沙某说。
为何购房款会错转到纳雍何某名下?两人称,2017年曾在纳雍做生意,期间与纳雍人何某有过一次资金转账往来,手机银行自动保存了对方账号。但是后来双方没有生意上的往来,就没有何某的联系方式,只知道他是纳雍人。“恰巧自己的房产销售也是姓何,才会误将房款转入何某的账户”。
转账记录
“发现转错了账,但联系不上何某,给银行打电话又不受理,说是我自己转错了,他们没有权利去冻结别人的账号。我们想直接到纳雍去请派出所帮忙,就连夜赶了过去。”刘某说,由于他们急于找回钱款,便连夜从攀枝花驾车到纳雍。去年12月26日凌晨,他们到了纳雍县公安局居仁派出所求助,希望公安机关帮忙找回这笔钱。
在了解清楚事件后,居仁派出所民警告诉刘某夫妇:“这笔钱是因失误错转,达不到立案侦查的条件。只有在何某不愿意归还情况下通过到法院起诉追回,不在公安机关的管辖受理范围。但你们夫妇大老远上门来求助,我们在能力范围内助一臂之力,以解你们燃眉之急。”
红星新闻记者从纳雍县警方获悉,居仁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方核查何某的信息,经刘某夫妇逐一辨认,最终确认其信息。民警到何某住所没有找到人,接着想方设法找到何某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何某说清楚情况。何某表示愿意及时物归原主。当日中午,在民警的陪同下,刘某夫妇和何某双方来到银行,何某将85万元转回到刘某账户。
刘某夫妇向派出所送锦旗
房款在7个小时后全数追回,刘某夫妇对派出所的民警感激不已,送上两面锦旗表达谢意。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纳雍警方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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