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市场观察

十个公租房项目下周一登记!最低13.5元/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8-0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给予具有保障房资格的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等特殊困难轮候家庭的优待来啦!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及《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政策性住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房山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重度残疾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工作。具体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共涉及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产权项目6个,区自持产权项目4个,可配租房源640套,其中:大套型99套、中套型156套、小套型385套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产权项目:

区自持产权项目:

注: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意向登记 

 配租对象 

2020年6月30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保障性住房的以下五类家庭:

1.第一类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须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

2.第二类低收入家庭,须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3.第三类患大病家庭,须持有《大病诊断书》;

4.第四类重度残疾家庭,(包括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申请家庭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第五类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须持有《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注:(除上述五类家庭情况外其他家庭本次申报无效)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网上登记时间 

2020年8月10日上午10:00 至8月14日下午17:00(5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采取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点击“业务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