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29.4亿元转让三家项目公司,涉四宗土地全被抵押
4月13日,海航控股(600221.SH)公告,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实现“聚焦主业健康发展”的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祥鹏航空拟向海控置业转让其持有的3家项目公司海南国善、海南国旭、海南航鹏的10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29.44亿元。
因为海发控股为海航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的控股股东,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海控置业为海发控股全资孙公司,因而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来看,海南国善的主要资产为海口市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D01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26121.11平方米。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海南国善总资产10.03亿元,净资产7.59亿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亏损2486万元。
目前该地块处于抵押状态。2019年3月22日,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终止该地块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规划证已失效。
海南航鹏的主要资产为海口市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C09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33066.77 平方米。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16亿元,净资产9.2亿元,营业收入20.58万元,净利润亏损132.1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海航控股在公告中提到,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海资规〔2019〕 4945号),因C09地块存在土地闲置问题,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向航鹏实业征缴土地闲置费约4900万元。各方确认,C09地块涉及的土地闲置费应由转让方承担,且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总价已将土地闲置费4900万元作为航鹏实业的负债予以扣除。
C09地块原计划开发建设海航豪庭二期C09地块项目,由于未按期未按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3月22日,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终止了该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规划证也已失效。
海南国旭主要资产为产为海口市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D09、C10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6554.74、28738.11平方米。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海南国旭总资产18.46亿元,净资产13.89亿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946万元。
目前,D09和C10地块存在抵押情况,还未解押。
海口市曾在2010年3月27日发布《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口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的批复》,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功能定位为:以行政、商务、文化为主,融合商业服务、休闲娱乐和居住生活等功能的具有热带风情的现代综合型城市中心区。
其中,D09地块拟开发建设海口海航中心D09地块项目,规划新建商业、办公物业,并在2015年9月15日获得海口市规划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10地块拟开发建设海航豪庭二期C10地块项目,用地规划用地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新建住宅、商业物业,也已在2015年9月15日获得海口市规划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此后,由于未按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1月11日,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终止了上述两个项目的行政许可。
经过此次交易之后,海控置业可获得上述四宗地块,新增土地储备面积114480.73平方米。
海航控股称,此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科学化;有利于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节省经营成本支出,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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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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