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狱回应“刑释离汉”问题;中央多部门联合出手调查
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进行调查。
针对封城期间,武汉及湖北各地监狱刑满人员的释放问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2月26日下午向记者表示,对刑满人员会依法正常释放。
此外,据《湖北日报》2月26日报道,针对26日网传一名刑满释放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离汉抵京的有关情况,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同志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湖北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 湖北监狱独家回应:刑满人员会依法正常释放
针对封城期间,武汉及湖北各地监狱刑满人员的释放问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2月26日下午向记者表示,对刑满人员会依法正常释放。
官方信息显示,2月以来,武汉已有数名外地刑满人员释放并且离汉。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官微“艾都警事”称,2月11日,一名重刑罪犯刑满释放,被武汉监狱和蕲春警方接力送回家中。长江日报报道显示,2月13日晚9时至2月14日零时,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分两路赴汉川和大冶,将三名外地刑满释放人员送到家。
东北某市近日也接收了一名湖北洪山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目前正在集中隔离观察。
此前疫情较为集中的武汉女子监狱工作人员26日称,该监狱近期未释放犯人,目前犯人都处于留滞状态。
“封城”后,湖北监狱能否按期释放犯人?
到期即释放,按政策执行
24日,中央指导组副组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前往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督导监狱疫情防控工作时表示,要深入研究在隔离、治疗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依法释放、依法防疫。
对于湖北刑满人员的释放问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人员26日对记者表示,湖北省监狱系统2月20日以后仍有刑满到期人员释放。“这是法律规定的,到期了得释放。”
根据《监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者依法应当予以释放的人员没有按期释放,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东北某市近日接收了一名湖北省洪山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目前正在集中隔离观察。该监狱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5日,洪山监狱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刑满人员是按照司法部、湖北省司法厅和武汉市司法局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放的,“按照政策执行”。
疫情较重监狱如何避免感染?
武汉女子监狱称近期尚无人出狱
武汉女子监狱是疫情较为集中之地。据中央政法委官微,截至2月23日,湖北监狱系统现有罪犯确诊病例323人,其中武汉女子监狱279人。
26日,武汉女子监狱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监狱近期未释放犯人,目前犯人都处于留滞状态。
针对如何避免狱内引发新的感染,武汉市司法局近日在回复网友时表示:“疫情发生以后,武汉女子监狱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排查,有序组织身体筛查,进行ct和核酸检测,对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隔离观察,组织社会、监狱医疗队对确诊患者一律隔离救治,对重症患者一律送社会医院救治。”
陈一新在督导检查监狱疫情防控工作时提出,确诊轻症患者要全部收入监狱内方舱医院救治,疑似患者要隔离检测,密切接触者要集中隔离观察。
目前,湖北全省监狱对干警进行封闭执勤,对监所实行封闭管理,开展排查筛查,全力开展救治,进行隔离观察,抢建监狱方舱医院。
非武汉籍刑释人员能否回家?
数名刑释人员本月已“护送”离汉
记者发现,针对非武汉籍刑满释放人员,官方已披露了一些离汉的信息。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官微“艾都警事”2月11日发布消息,当天,一名重刑罪犯刑满释放,被武汉监狱和蕲春警方接力送回家中。
通报称,王某,户籍所在地黄冈市蕲春县八里湖农场,家住蕲春县漕河镇,因故意伤害罪在武汉洪山监狱服刑10年,2月11日刑满释放。因武汉封城,蕲春实行交通管制,客车停运,王某无法顺利回家。蕲春县当地了解这一情况后,经与监狱协商,两地决定接力将王某送回家中。
2月11日中午,在蓟春县八里湖农场黄黄高速出口,监狱部门将王某安全送达,双方在高速出口处完成交接。经现场检查,王某身体正常,八里湖派出所民警驱车将王某送回漕河家中,并安排王某在家隔离和再就业相关事宜。
长江日报报道也显示,2月13日晚9时至2月14日零时,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兵分两路,奔赴汉川和大冶,将三名外地刑满释放人员安全送到家。
报道称,王某某等犯罪案的被告人,刑期至2020年2月13日届满,必须依法按期办理释放手续。三名被释放人员在武汉市均无住所,其中一名人员家住80余公里外的汉川市,另外两名人员住100余公里外的大冶市。因武汉市实施了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措施,出入武汉的交通通道全部关闭,三名被释放人员无法自行返家。洪山法院连夜组织刑庭、法警大队负责人召开会议,决定安排警车护送三名被释放人员回家。随后,工作专班人员立即向洪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汇报说明,请求为三名人员出具出入武汉通行证明,同时与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社区取得联系,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对接。
2月13日晚9时许,洪山区法院收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行证明后,立即安排两台警车分两路护送三名人员回家。2月14日零时许,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名被释放人员分别被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刑释人员可否“跨省”安置?
湖北已和外省沟通衔接安置
记者获得一份司法部门的内部通知,通知称,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形势严峻,湖北省就人员进出湖北进行了限制。近期,江苏、广东、湖北、北京、上海等地先后打电话,就刑释人员的衔接和安置情况进行沟通。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人员表示,近期释放的京籍人员尚无回京情况。
对在湖北关押的刑释人员和其他省份关押的湖北籍刑释人员的释放安置问题,这份通知作出3项规定:其一,告知被释放人员当前疫情严峻形势,特别是湖北省限制人员流动的具体要求。其二,释放环节暂停实施必接必送措施,待疫情解除后再恢复执行。其三,就地释放,并征求被释放人员意见。愿意留在原监所地的,由原监所所在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临时提供食宿帮助。对不愿留原监所地,要求投亲靠友的,原在湖北省关押的刑释人员按现“特殊时期湖北省内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做好临时安置防控,同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户籍地安置帮教办公室及其家属;其他省份关押的湖北籍刑释人员,尊重本人意见,同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户籍地安置帮教办公室及家属。
记者注意到,安徽省界首市对刑满释放人员,要求落实居家隔离。“考虑到当前疫情紧张、各地交通管制,刑满释放人员回家困难,近日,我局(界首市司法局)从阜阳市九龙监狱接回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同村干部一起对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 事件回放
昨日,东城区新怡家园社区居委会发布提示,称2月24日,新怡家园小区7号楼3单元出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非北京市确诊病例)。H女士于2月22日从武汉来京,入住7号楼3单元。因H女士18日在武汉曾经有过发热症状,故抵京当日即进行隔离检查,并由区疾控中心和辖区保健科对其住所和楼内公共区域进行了全面专业的消杀。经了解,H女士病情平稳,属于轻症。密切接触者仅为家中3名亲属,已于H女士抵京当日进行了隔离安排,目前已在区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情况平稳。
社区居委会表示,已对新怡家园小区开展封闭式管理,请各位居民不必过度担心,更无需恐慌,家中保持通风,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出门注意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承担个人防控责任。
新怡家园社区居委会提醒,近期从湖北来(返)京人员请立即联系社区居委会登记相关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
针对黄女士离汉抵京一事,北京市疾控中心于2月26日下午5时通报:
黄女士,2月18日开始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当时居住地为武汉。黄女士2月22日凌晨2:00由其北京家属自驾车到京,经体温筛查后入住其家属所在的东城区新怡家园小区7号楼。家属向社区报告情况并服从统一安排,黄女士于2月22日20:10作为武汉进京人员被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2月23日19:00因发热由急救车转运至东城区普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2月24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综合研判,该女士进京后的密切接触者为其3名家属,无其他密切接触者。
根据我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第四部分第二条规定,病例归属以发病时的住址为准。该病例发病时住址不在北京,故不属于我市发病病例。
新京报记者 王俊 姜慧梓 沙雪良 徐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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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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