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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启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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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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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讯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广电发〔2019〕60号),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

  以下是通知全文:

 

总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广电发〔2019〕60号),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现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广电发〔2019〕60号文件所列的5类重点申报方向,科学谋划、精心申报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发展项目。

  各单位要仔细对照《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2019年度申报指南》(附件)所提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和规范,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和开展审核工作。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齐全、客观、真实。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申报时间为9月3日至9月30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请各单位在申报期内登陆网址:http://pingshen.nrta.gov.cn:3580进行线上申报,并将通过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通过正式行文方式报送总局规划财务司。需要说明的是,如申报项目同时申报了中宣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须在申报材料中单独说明。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入库后要进一步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和执行,确保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2019年度申报指南.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 凡:86093313

  毛恩荣:8609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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