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一大理石瓷砖公布“厦门高时案件”二审裁定书通报
一、2018年8月10日,我们已经收到了厦门市中级寄来的案件二审裁定书。裁定:1、撤销该案件一审,2、该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二、衷心感谢行业各级协会在此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大力支持、鼓励和帮助。衷心感谢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衷心感谢社会人士的支持和关怀。
三、公司和我们的律师团队会继续加倍努力,为重审取得好结果而不懈努力,为行业的权益和正常发展而不懈努力。
简一此次上诉源于2017年11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做出的一审判决,包括“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美居星建材经营部停止对厦门高时实业有限公司及高时(厦门)石业有限公司实施虚假宣传和商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索赔侵权损失金额仅为人民币一元” 等6项判决内容。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简一不服判决选择了上诉。(在上诉期间,一审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2016年4月下旬,高时(厦门)石业有限公司在厦门湖里区法院正式起诉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 简一 牌瓷砖全国总经销商)以及厦门市湖里区美居星建材经营部( 简一在厦门的经销商)。
2016年6月13日,高时石材起诉简一案处于诉讼准备阶段,法院已理,正式开庭时间尚未明确。
2016年8月22日,石材协会向工商总局举报简一广告违法,随后,厦门市石材商会、南安市石材工业协会、福建省石材协会、云浮市石材商会相继加入举报行列。
2017年11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做出一审判决,但判决尚未生效。
2018年8月10日,简一上诉后,厦门市中级二审裁定,撤销该案件一审,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在这两年半中,陶瓷行业打抱不平者有之,冷眼旁观者有之,者有之。虽然最后判决还没有下来,但面对高时案件,若大意,看不到“蚁穴”带来的危机,则众多陶瓷企业苦心培育起来的大理石瓷砖市场,可能。
商场如战场,狭相逢勇者胜。有多年律师从业经验的陶城报管委会主任李新良曾对此案提出五点意见:
三是,对对方起诉适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找好角度,、裁判。
五是,组织不正当竞争领域的权威专家,对案件进行深入研讨,并由专家向二审法院提出专家意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