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建材 “沙霸”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半
泉州网7月16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树斌)在丰海街道香缤国际小区和海星小区内业主购买其建材,还雇人,打砸公共设施,“沙霸”郑某阳因此被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郑某阳家住丰泽区海星小区。据丰泽法院查明,2015年以来,他与车某等人(另案处理)在东海街道香缤国际小区和海星小区内,经营沙子、水泥、砖块及装修搬运生意。去年5月底至7月期间,为了垄断小区内的相关业务,郑某阳多次雇佣人员阻拦他人施工,并业主购买其装修材料及搬运服务。
去年6月至7月间,郑某阳等人在香缤国际小区因装修材料及搬运生意与他人产生冲突。为了抢夺工程,他们前后六次雇佣、纠集老人他人施工。据70多岁的车某某称,他有次受雇参与阻拦对方施工的行动,事后郑某阳给了他1000元作为报酬。车某某要退给他,被。
此外,郑某阳等人还多次不服从执法部门、小区物业等管理,占用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小区公共设施。去年6月5日下午,他因不满海星小区允许广告公司在电梯内安装广告牌,手持菜刀将小区电梯内广告牌剥离,并对安全提示牌等公共设施进行,造成电梯停止运行。
去年7月6日晚上,郑某阳酒后无故对海星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林某,造成林某轻微伤。几天后,因自己在小区的违章建筑被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郑某阳怀疑系群众举报,心中非常不满,当众手持大铁锤,将水泥垃圾屋和多个绿色垃圾箱砸坏。
针对郑某阳的行为,群众向警方报案。去年8月10日,警方在海星小区内将郑某阳抓获归案。
案发后,郑某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郑某阳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一审审结此案,认定郑某阳单独或他人,多次任意毁损公私财物、起哄,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目前,该案已判决生效。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及时准确地向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线。 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