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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表格怎么做环保建材上市公司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原材料表格怎么做环保建材上市公司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55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环保建材上市公司。

  2017年10月1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总计人民币45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7建材Y1,债券代码:143923.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17建材Y2,债券代码:143924.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

  2018年6月7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总计人民币12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8建材Y1,债券代码:143980.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18建材Y2,债券代码:143981.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基础期限为5年环保建材上市公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

  2018年8月13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总计人民币13亿元。其中原材料表格怎么做,品种一(债券简称:18建材Y3,债券代码:143998.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18建材Y4环保建材上市公司,债券代码:143999.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

  2018年10月22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总计人民币18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8建材Y5,债券代码:136947.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18建材Y6,债券代码:136948.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该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品种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7建材Y1”,债券代码为143923.SH;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7建材Y2”,债券代码为143924.SH。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5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30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15亿元。

  5、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2018年10月16日,发行人已全额兑付首个计息年度的利息,下一付息日为2019年10月16日。

  1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未到续期日。

  12、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3、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本。

  14、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7、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建材Y1”,债券代码为143980.SH;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8建材Y2”,债券代码为143981.SH。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2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9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3亿元。

  10、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2019年6月10日(原付息日为2019年6月7日,因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发行人已全额兑付首个计息年度的利息,下一付息日为2020年6月7日。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建材Y3”,债券代码为143998.SH;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8建材Y4”,债券代码为143999.SH。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3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5亿元。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建材Y5”,债券代码为136947.SH;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8建材Y6”,债券代码为136948.SH。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8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8亿元。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原材料表格怎么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披露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五、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督促17建材Y1、17建材Y2、18建材Y1、18建材Y2按期足额付息,18建材Y3、18建材Y4、18建材Y5、18建材Y6债券无兑付兑息事项,本公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4]1047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206号)及《关于设立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5]282号),由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以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为主体整体改制设立而成。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776.00万元,划分为138,77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已履行评估程序,其评估结果已在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发行人已履行验资程序,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A505051-1),各发起人对发行人的出资已全部缴足。

  发行人于2005年3月2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国建材集团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3年成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注册资本171.36亿元,法定代表人宋志平。经营范围是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5,808.95亿元,总负债4,165.03亿元,净资产1,634.92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480.02亿元,净利润为135.40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建材集团100.00%控股,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受水泥行业市场回暖影响,水泥价格走高,发行人营业状况有较大幅度好转所致。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受水泥行业市场回暖影响,水泥价格走高,发行人营业状况有较大幅度好转所致。

  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净流入,较2017年度增加91.83%,主要系报告期内水泥价格走高,发行人受水泥行业市场回暖影响,营业状况有较大幅度好转,销售商品原材料表格怎么做、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2018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净流出,较2017年度扩大43.56%,主要系本期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018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净流出,较2017年度扩大105.65%,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收入的现金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同时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所致;2018年度,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2017年度减少28.40%,主要是由于公司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减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4号”文核准,发行人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2018年6月7日、2018年8月13日和2018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共人民币88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7建材Y1、17建材Y2、18建材Y1、18建材Y2、18建材Y3、18建材Y4、18建材Y5、18建材Y6募集的共88亿元资金均按募集说明书指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利息偿付情况(一)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0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0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关注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行使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权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会计处理上分类为权益工具。

  2018年10月16日,发行人已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首个计息年度的利息,下一付息日为2019年10月16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6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6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9年6月10日(原付息日为2019年6月7日,因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发行人已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首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环保建材上市公司,下一付息日为2020年6月7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8月13日原材料表格怎么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8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已于2018年10月16日足额支付“17建材Y1”、“17建材Y2”当期利息,2019年6月10日足额支付“18建材Y1”、“18建材Y2”当期利息。报告期内“18建材Y3”、“18建材Y4”、“18建材Y5”、“18建材Y6”无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从短期指标来看,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流动比率分别为0.69、0.74;速动比率分别为0.60、0.6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较低,符合行业现状。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从长期指标来看,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57%、68.75%,2018年度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22、3.89。整体来看,公司EBITDA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好。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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