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五金材料

五金发票明细五金材料开票品目

  (三)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都会保护建立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天津市征收都会保护建立税施行细则》第2、3、四条划定,补缴都会保护建立税866,143.95元*7%=60,630.08 元,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征收办理法》第三十二条划定五金质料开票品目,按日加收滞纳金

五金发票明细五金材料开票品目

  (三)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都会保护建立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天津市征收都会保护建立税施行细则》第2、3、四条划定,补缴都会保护建立税866,143.95元*7%=60,630.08 元,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征收办理法》第三十二条划定五金质料开票品目,按日加收滞纳金。

  你(单元)若同我局(所)在征税上有争议,必需先按照本决议的限期缴征税款及滞纳金大概供给响应的包管,然后可自上述金钱缴清大概供给响应包管被税务构造确认之日起六旬日内依法向国度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五金发票明细。

  2014年5月五金质料开票品目,你公司获得天津绿通金属质料贩卖有限公司开具的51份发票,金额5,094,963.45元,税额866,143.95元,价税合计5,961,107.40元。2018年8月31日,我局收到《已证明虚开告诉单》和相干证据材料,证明2014年5月天津绿通金属质料贩卖有限公司向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开具的51份发票为虚开的发票。天津绿通金属质料贩卖有限公司檀卷中,有天津绿通金属质料贩卖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发作营业构成的《出库单》及开具的发票代码为五金质料开票品目,发票号码段为02255724~02255774的51份天津增值税公用发票的《记帐联》,票面信息与你公司2014年5月23日第74号记账凭据后附《发票联》信息完整分歧。分离已获得的你公司对公户、天津绿通金属质料贩卖有限公司对公户及相干6个小我私家户的流水数据,梳理后未发明较着资金回流迹象。查抄组于2019年1月15日和2019年1月29日向你公司收回《税务事项告诉书》,请求你公司供给相干营业合划一用于证实营业线日,你公司仍未能供给相干材料。综上,你公司2014年5月获得的由天津绿通金属质料贩卖有限公司开具的51份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公用发票,金额 5,094,963.45元,税额866,143.95元,价税合计5,961,107.40元。

  (六)按照《天津市处所教诲附加征收利用办理划定》第2、三条之划定,补缴处所教诲附加866,143.95*2%=17,322.88元,按照《关于调解我市财务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告诉》(津财税政[2002]12号)文件之划定,按日加收滞纳金。;

  我局(所)于2014年3月4日至2019年4月2日对你(单元)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涉税状况停止了查抄,违法究竟及处置决议以下:

  (二)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办理法子》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企业获得擅自印制、假造、变造、取消、开票方不法获得、虚开、填写不标准等不契合划定的发票(以下简称“分歧规发票”),和获得不契合国度法令五金发票明细、法例等相干划定的其他内部凭据(以下简称“分歧规其他内部凭据”),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2014年度调增应征税所得额5,094,963.45元。2012年征税调解后所得-91,419,106.62元,2013年、2014年补偿吃亏后,另有未补偿吃亏,此次查抄调增应征税所得额后不构成实践应征税款。触及企业所得税部门由企业申报调解吃亏额。

  (四)按照《征收教诲附加税的暂行划定》(国发[1986]50号)五金发票明细、《市财务局关于教诲费附加征收获绩的告急告诉》第一条之划定,补缴教诲费附加866,143.95元*3%=25,984.32元,按照《关于调解我市财务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告诉》(津财税政[2002]12号)文件之划定,按日加收滞纳金。

  限你(单元)自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度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归入库,并根据划定停止相干账务调解。过期未缴清的,将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第四十条划定强迫施行。

  (五)按照《关于对天津市水利建立基金征收利用法子的弥补修正告诉》(财预[1999]112号)之划定,补缴防洪工程保护费866,143.95*1%=8,661.44 元五金发票明细,按照《关于调解我市财务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告诉》(津财税政[2002]12号)文件之划定,按日加收滞纳金。

  作出税务处置:(一)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征税人购进货色大概应税劳务,获得的增值税扣税凭据不符正当律五金质料开票品目、行政法例大概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有关划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征税人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征补税款成绩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33号):“征税人获得虚开的增值税公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正当有用的扣税凭据抵扣其进项税额五金发票明细。”补缴增值税866,143.95元。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第三十二条:“征税人未根据划定限期缴征税款的,扣缴任务人未根据划定限期解缴税款的,税务构造除责令限日交纳外,从滞征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五金发票明细。”按日加收滞纳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