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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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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对象。除广汇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视市场情况控制单一特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适当分散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数量。

  除广汇集团外,其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广汇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广汇集团外,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广汇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广汇集团将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本次发行前(截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230,550,151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165,045股(含本数)。广汇集团拟现金认购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广汇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排。上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相关要求。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对此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但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最终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审核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67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9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16

  本募集说明书 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汇物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章程》 指 广汇物流现行有效的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控股股东、广汇集团 指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广汇能源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600256.SH),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控制的关联方

  广汇化建 指 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控制的关联方

  能源物流 指 能源物流是指在能源生产、加工、储存、分销和消费等环节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流管理方法,实现能源资源的高效、安全、环保和低碳的流通和配置的综合活动。

  丝绸之路经济带 指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在古丝绸之路概念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新的经济发展区域。包括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南四省区市重庆、四川、云南、广西。2013年,由中国国家主席习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

  兰新线 指 东起甘肃省兰州市,途经万里长城西端嘉峪关,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全长2423公里。

  临哈线 指 东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兰铁路上的临河站,向西经过乌兰布和沙漠,深入阿拉善盟居延海北,经额济纳旗,沿中蒙边界巴丹吉林沙漠北缘,经甘肃省肃北县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兰新铁路的哈密站相接,铁路里程1390公里。

  川渝地区、成渝地区 指 川渝是指中国行政区的四川省和重庆市两地;成渝地区是指中国行政区的成都市、重庆市及两地之间的地区。

  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港股通(创新策略) 22,904,162 1.86%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376,265 1.25%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406,000 1.01%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86,400 0.8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广汇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41,213,926股,通过广汇化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53,164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73,467,0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60%,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注册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经营范围 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木材;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孙广信,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乌鲁木齐市广汇工贸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

  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物流园运营、冷链物流及房地产业务转向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方向发展,经营架构分为铁路公司及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能源物流)、房地产及产业协同(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保理业务及商管业务)三个板块。板块主要业务涉及能源物流行业及房地产行业。

  自发行人于2019年承诺退出住宅地产开发项目,聚焦于做大做强能源物流主业以来,发行人正加快能源物流行业的布局。发行人于2020年参股设立了将淖铁路公司,是发行人迈出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重要一步。2022年收购控股红淖铁路公司,正式确立能源物流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未来业务结构将聚焦能源物流主业,成为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创新型现代物流运营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由物流园运营、冷链物流及房地产业务转向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方向发展。

  2020年6月,公司参股将淖铁路公司(股权占比18.92%),成为公司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第一步。该铁路已于2021年4月动工建设,预计将于2023年第三季度建成完工并投入运营。参股将淖铁路公司也为公司后续收购红淖铁路公司奠定了基础。广汇物流既参股建设运营上游431公里的将淖铁路,又收购控股下游435公里的红淖铁路,总计拥有了866公里国家进出疆铁路“一主两翼”战略北通道中的关键核心资产,公司即转型成为以铁路物流为主业的创新型现代物流运营商。

  “将-淖-红”铁路专线既:①红淖铁路(淖毛湖-红柳河):红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的哈密地区,全线公里;②将淖铁路(将军庙-淖毛湖):将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市,全长431.7公里。具体专线示意图如下所示:

  “将-淖-红”铁路将有力保障新疆两个最主要的煤炭基地——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煤炭外运力度,保通保畅;同时实现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诸多储量丰富的矿区有效串联。

  公司目前正加快规划部署疆煤外运“三通道——四基地”,具体为公司在下游积极布局四大能源物流基地布局煤炭储配,实现能源物流业务延伸。一是通过在资源紧缺地区布局储运基地从而将新疆优势能源产品尤其是煤炭产品进行销售前移,将其作为煤炭产品销售的前置仓;二是通过淡储旺用进行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带来的市场需求;三是通过“点对点”运输,提高铁路运输效率,提升疆煤外运量,增强疆煤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四是将运营的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编织成网,充分发挥基地的节点辐射效应,相互之间形成物流支撑,提高能源物流的响应效率,扩大终端市场份额,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增厚能源物流主业收益。

  2019年,公司收购地产项目时承诺,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业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公司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地产项目经过三年销售已逐步进入收尾阶段。

  综上所述,除上述主营业务外,公司还涉及部分产业协同业务,如冷链物流、保理业务、商管业务及物业租赁等,此部分协同业务占公司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仅为1.75%。后续公司还将持续调整业务结构,2022年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物流园运营、冷链物流及房地产业务转向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方向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依托已投资建成的红淖铁路及将于后续建成完工并投入运营的将淖铁路沿线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拥有红淖铁路及相关资产的产权,独立面向红淖铁路沿线的铁路运输市场,自主决定铁路运输业务所需的相关服务采购及供应商选取。同时,公司布局下游能源物流基地,形成能源物流全产业链的服务模式,相互之间形成物流支撑,提高响应效率,扩大终端市场份额。

  公司通过自有土地的设计、施工、建设及销售等环节后出让房产产权,由购买方购入,公司获取一次性资金收入,销售完成之后基本上就不再进行干预,仅由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的统一维护管理。

  同时,根据广汇物流于2019年7月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广汇物流对退出阶段性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和销售业务事宜作出安排,并承诺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地产项目经过三年销售已逐步进入收尾阶段,剩余地产项目,公司将继续狠抓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成本管控,保障在建项目平稳有序建设。

  公司通过委托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红淖铁路公司进行运输管理的模式,为淖毛湖矿区周边企业及铁路沿线企业提供运输服务。首先公司与淖毛湖矿区中存在货物运输需求的客户之间签定运输合同,随后根据合同签署服务约定,将服务需求反馈至受托运营方,并根据受托运营方的安排通知客户将需要运输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装卸货。公司依托自有路线,即淖毛湖站至红柳河站为客户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并获得运输收入。对于非自有线路,即红柳河站至目的地,由公司向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运中心提报运输计划后由其安排后续运输。

  公司房地产销售均通过代理销售进行,即公司委托房地产代理机构来销售其房地产产品的行为,房地产代理机构营销渠道在标准化的房地产市场是十分重要的营销渠道,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采用的营销渠道。公司与代销机构在明确销售价格、销售进度之后签订委托销售协议,由代销机构全权负责房地产销售,代销机构按实际的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

  发行人的采购模式为根据自身采购需求寻找相关服务方,进行技术方案交流,初步筛选符合公司需求的供应商,再进行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供应商。报告期内,基于公司铁路运输的行业特性,其采购的主要内容是委托运营铁路公司的牵引服务费、固定委托管理费、车辆维修费和货车使用费。公司主要采用委托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运输管理的模式。公司与其签订协议,将铁路设备设施运输管理相关业务委托给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管理,包括货运组织、运输计划、运输设施管理、运输安全管理等,同时委托其提供红淖铁路机车牵引服务、车辆运用及维修服务等工作。其中,机车牵引服务及车辆运用服务的提供主体分别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机务段、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运中心。

  公司房地产开发建造材料的采购主要通过总分包模式进行,通过招投标确定总包商,总包商是公司将建设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或一个阶段(如项目设计、项目施工或造价咨询等)的全部任务发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并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供应商,该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将其中非关键的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供应商去完成,并统筹协调和监督相关分包供应商的工作。同时,公司为了管控楼盘质量及成本,主要大宗建造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等,通过发行人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发行人采购制度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单,通过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估。通过集中采购,公司对部分材料及工程实现了规模采购,进一步提升了与主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加强了采购成本及质量控制。

  2022年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物流园运营、冷链物流及房地产业务转向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方向发展。能源物流主营业务是为矿区周边企业、铁路沿线企业提供运输及下游客户煤炭仓储提供服务,能源物流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商品房开发、建设及销售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蜀信进行,房地产业务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及设备。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1 四川蜀信 川(2022)成天不动产权第0057952号 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西一街88号 办公 23,834.30 无

  2 川(2021)成天不动产权第0054524 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街1388号30栋1层1号 商业、设备用房 4461.45 抵押

  17 亚中物流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2008044223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美居物流园K栋一层2-0005(K-1) 商铺 98.43 无

  18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2008044225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美居物流园K栋一层2-0006(K-1) 商铺 98.43 无

  19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2008044226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美居物流园K栋一层2-002A(K-1) 商铺 95.15 无

  20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200804422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美居物流园K栋一层1-0016(K-1) 商铺 75.77 无

  21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2008044228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美居物流园K栋一层1-0013A(K-1) 商铺 69 无

  22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2008044725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K-1) 商铺 8,021.81 无

  23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00490416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K-2) 商铺 8,970.29 无

  24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00490414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K-负1) 商铺 16,094.27 无

  25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51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负1) 商铺 12,693.65 抵押

  26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52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1) 其他 12,067.55 抵押

  27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48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2) 商铺 12,691.20 抵押

  28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50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3) 商铺 12,649.23 抵押

  29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49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4) 商铺 12,768.09 抵押

  30 乌房权证乌鲁木齐高新区字第00490419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L-2) 商铺 7,602.02 抵押

  42 新疆机电 乌房权证乌市沙区字第00196956号 乌市沙区黑龙江路21号 车库 139.00 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新疆格信于2004年4月30日整体兼并乌鲁木齐小地窝堡安置农场,承担小地窝堡安置农场的全部债权债务,享有其全部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新疆格信合法拥有上述第34-41项房屋的所有权。

  1)根据2022年12月6日签署的《金谷·今朝11号资金信托之抵押合同》(金谷信(2022)第139号-DYHT3),四川蜀信将第2项不动产抵押至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红淖铁路公司10亿元信托提供担保,借款期限36个月。

  2)根据 2021年 10月 11日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1),亚中物流将第25-29项不动产抵押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为御景中天最高额 4亿元提供担保,主债权确定期间为

  3)根据2020年11月9月《抵押合同》(2020年抵字05号),亚中物流将第30-33项不动产抵押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部,为御景中天4亿元担保,借款期限36个月。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疆机电账面价值为17,229.60万元的房屋建筑未办妥产权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新疆机电正在办理过程中。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6月30日,四川蜀信账面价值为41,849.72万元的房屋建筑未办妥产权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四川蜀信正在办理过程中。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6月30日,红淖铁路公司账面价值为58,639.98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红淖铁路公司仍在办理过程中。根据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红淖铁路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有关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建筑活动的法律、法规,公司取得的房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房产管理的相关要求,没有因违反有关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建筑活动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根据广汇能源出具的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红淖铁路公司最终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红淖铁路公司/广汇物流因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而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的,由广汇能源承担相应责任。

  2. 广汇地产 美居物流园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9号时代广场负一层至五层 9,837.88 20年

  6.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红淖铁路公司 乌鲁木齐市二工地区七街货运受理中心三层写字楼3、5号 171.49 1年

  8. 广汇地产 乌鲁木齐汇盈信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25-JKLM 356.42 1年

  9. 深圳市云创创客空间有限公司 深圳汇盈信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口岸楼3楼 - 1年

  10. 广汇地产 霍尔果斯汇盈信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25-I 70.12 1年

  11. 伊犁欣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霍尔果斯汇盈信 欣德广场琪瑞大厦1415号 45.47 3年

  12.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新龙村村民委员会 广元物流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新龙村村委会旁三层办公房屋 470.00 1年

  15. 杨玉霞 广元物流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海口路广汇花园三栋一单元2203房 113.99 1年

  17. 广汇地产 广汇物流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路165号中天广场大厦40、45层整层、47层机房、42层LM室、21层E室 3,899.05 1年

  18. 广汇地产 乌鲁木齐商管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47层 630.00 397天

  19. 广汇地产 乌鲁木齐商管 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大厦47层 630.00 1年

  22. 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汇晟 柳沟物流园内的抑尘煤场、办公场所、柳沟装车站等固定资产及土地 - 3年

  6. 新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07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路 23,924.86 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2041/5/11;城镇住宅用地:2051/5/11 抵押

  7.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48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49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50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51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2352号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座 21,331.33 其他商服用地 2041/5/11 抵押

  8. 红淖铁路公司 新(2021)伊吾县不动产权第000008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下马崖乡、苇子峡乡 10,269,967.00 铁路用地 - 无

  1)根据2022年12月6日签署的《金谷·今朝11号资金信托之抵押合同》(金谷信(2022)第139号-DYHT3),四川蜀信将第2项不动产抵押至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红淖铁路公司10亿元信托提供担保,借款期限36个月。

  2)根据2020年11月9月签署的《抵押合同》(2020年抵字05号),亚中物流将第6项不动产抵押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部,为御景中天4亿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36个月。

  3)根据 2021年 10月 11日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1),亚中物流将第7项不动产抵押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为御景中天最高额4亿元提供担保,主债权确定期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

  4)根据2023年4月27日签署的《抵押合同》(北银金租[2023]回字0081号-抵01号),新疆格信将第17项不动产抵押至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红淖铁路公司5亿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60个月。

  针对上表中第1-4宗土地,红淖铁路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针对上表中第5宗土地,红淖铁路公司已于2021年8月30日与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1年8月26日缴纳了土地出让金161.91万元。此外,针对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①根据红淖铁路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表中所列示土地上未包含红淖铁路公司主体工程,主要为专用线路及快装系统用地;②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占地面积为603,494.00平方米,占红淖铁路土地总面积的3.4%,占比较小;③根据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红淖铁路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红淖铁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占有使用的土地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土地用地政策的要求,没有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记录;④根据广汇能源出具的承诺,上述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红淖铁路公司最终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红淖铁路公司/广汇物流因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而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的,由广汇能源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分类,广汇物流所处行业为“S综合”中的“综合”。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房地产业务所处行业为“K70 房地产业”类别下的“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能源物流服务所处行业为“G5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类别下的“G5810 多式联运”。公司以现代物流建设为驱动,以能源物流为核心,整合现代物流和相关产业资源要素,持续优化供应链产品服务体系。

  2023年,是公司转型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将紧紧围绕能源物流主业,以“一条铁路,四大基地”为工作主线,建设运营齐头并进,以提升运量为核心目标,在做好存量资源利用的前提下,深耕上下游布局。在未来规划期内,广汇物流将围绕发挥新疆自然资源优势、助力我国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依托新疆能源通道,抢抓新疆两大煤炭生产基地成为国内煤炭高质量发展保供的重要机遇,借助三大运输通道积极服务疆煤外运战略实施,利用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实现新疆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高效转化。

  上市公司能源物流板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2013年3月以前,铁道部及其下属的地方铁路局作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其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铁道部不再保留,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等。

  交通运输部负责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机关党的工作等。

  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7,395亿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铁集团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

  我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由于地区差异性,各大城市的机构设置和各级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能并非完全一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实施管理,其目的在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活动,并协调房地产交易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全国会 2015年4月 对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监管部门进行了规定,并对铁路运输、铁路建设、铁路安全与保护及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1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3年8月 对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法律责任进行规范。

  2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 2012年11月 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3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17年9月 明确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

  4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5年3月 对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5年3月 制订公布的铁路危险货物品名等规定,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建筑外立面涂料。

  6 《铁路主要技术政策》 原铁道部 2013年1月 对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主要任务是研究建立并不断完善铁路技术标准体系,并以技术标准体系为指导,组织起草铁道国家标准,制定铁道行业标准(不含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铁路环境保护规定》 原铁道部 1997年4月 提出促进环境与铁路运输生产协调发展,防治铁路运输、生产和基本建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规定。

  1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 2022年5月 将“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列入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的重点工作,并明确要求,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和合格银行,压实地方储备责任。基于国家层面的反复强调和着重部署,多地近期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加快落实。多地区正围绕强化储备能力,紧锣密鼓定目标、核项目、提质效、保供应。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适时收储投放,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增强铁路煤炭集疏运配套能力。建立健全煤炭需求侧响应机制,必要时合理调节煤炭消费。

  3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2年1月 推动黄河流域和新疆等资源富集区煤炭、油气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黄河流域煤炭开发强度与规模。以长江经济带上游四川、云南和等地区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优化大型水电开发布局,推进西电东送接续水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科学优化电源规模配比,优先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实施“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工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模型材料大全。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工作通知》(发改电[2021]10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 2021年,全国安排形成1.2亿吨以上的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筑外立面涂料。其中,各省(区、市)承担6000万吨,央企业承担6000万吨,力争达到7000万吨。四川煤炭储备能力任务200万吨。通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带动增加商业煤炭储备能力,力争到202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 4亿吨左右的商业煤炭储备能力,其中电力企业煤炭储备能力达到2亿吨左右,煤炭企业储备能力达到1亿吨左右,流通环节煤炭储备能力达到 1亿吨左右。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1年3月 构建快速网,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完善干线网,加快普速铁路建设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6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中国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2021年2月 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构建安全建筑外立面涂料、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7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7号) 国务院 2019年1月 完善产品与产能相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结合煤炭生产、运输和需求格局变化,着眼于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优化储备制度,更多发挥地方和企业作用,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

  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 2019年10月 内容涉及铁路的鼓励类条目 18条,鼓励铁路线网建设和铁路自动化等方面的发展。

  9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中国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2019年9月 提出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群)交通网,形成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构筑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10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 2018年9月 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的公转铁的政策,优化完善综合运输结构、建设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物流体系。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各级地方政府不仅提出交通物流行业的新法规新政策,而且制定各层级的交通物流发展规划,加快了调整铁路公路运输结构实施步伐;国家铁路总公司也提出了交通物流绿色环保政策,以及煤炭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在煤炭行业也不断整合。

  11 《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8年10月 明确以中西部为重点,加快推进高速铁路“八纵八横”主通道项目,拓展区域铁路连接线,进一步完善铁路骨干网络;加快推动一批战略性、标志性重大铁路项目开工建设。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17年12月 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铁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扩大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简化运价结构、完善运价体系。

  13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7月 提出到2020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 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展望到2030年,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连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

  14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 2015年7月 提出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对铁路的投资,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投资环境,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铁路事业加快发展。

  地产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土地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房地产行业监管重点、调控方向等内容,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 2020年1月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 《土地管理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0年1月 旨在突出“特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优化市场配置、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并重的管理制度,在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上取得新进展。突出各级人民政府做为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21年9月 明确指出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9年4月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9年4月 旨在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20年11月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务院 2020年11月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8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 2007年9月 主要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

  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年4月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10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1 《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4年1月 住宅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宅工程质量的现状,确立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阶段目标和任务,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各地要通过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工程”活动,不断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1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0年6月 为保护建设单位建筑外立面涂料、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2 《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2年05月 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3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2年02月 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 2022年06月 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5 《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2年01月 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6 《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07月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7 《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04月 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态建筑工地材料。

  8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国家发改委 2021年04月 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筑模型材料大全。

  9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国务院 2020年05月 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10 《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01月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严禁大规模无序房地产开发,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11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06月 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合,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08月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宜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13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国务院 2019年08月 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上述一系列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公司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首先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和经济环境有密切关系。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物流业,政府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与落实为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物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

  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且周期性强,因此高度依赖宏观经济的走势。近20年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超过9%,房地产行业随着国内GDP的快速增长,也迎来了自身的高度发展时期,逐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虽然近几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有所放缓,房地产强周期性导致其短期内增长也有所放缓,但长期看来仍然会保持较稳定的增长势头。上述政策的实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球物流市场的增长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流动的发展和当前的经济环境。根据Al Masah Capital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全球物流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15年的8.1万亿美元扩大至2024年的15.5万亿美元,2015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7.5%。按货量计算,2015年市场规模为546.9亿吨,预计到2024年全球运输和物流行业预计将达到921亿吨,预计2015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

  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物流业总收入12.7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物流需求规模再上新台阶,实现稳定增长。中国物流市场已连续7年位居全球最大规模的物流市场。2022年全国A级物流企业已超过9000家,中国物流50强企业收入合计近2万亿元。

  从物流运输构成来看,工业品物流总额309.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6%;农产品物流总额5.3万亿元,同比增长4.1%;再生资源物流总额3.1万亿元,同比增长18.5%;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12.0万亿元,同比增长3.4%;进口货物物流总额18.1万亿元,同比下降4.6%。从专业物流领域来看,铁路、冷链、快递等领域保持了较高增速。2022年国家铁路全年完成货物发送量39亿吨,同比增长4.7%,增速为近3年来最高;冷链物流市场规模2022年预计超过4,900亿元,同比增长7.2%左右;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105.8亿件,比上年净增22.8亿件。

  能源物流是指从煤炭生产所需物料进入企业开始,直至把商品煤运达客户为止的全过程的物流活动。广义的讲,能源物流包括大宗商品企业原材料的采购、原料的开采、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以及废弃物料等的综合利用。狭义的讲,能源物流是指以原料开采为起点,经过销售、运输、中间商配煤加工并中转等程序和环节,最后交付终端用户消费而终止的流通过程,即使终端产品实现了在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实体流动。具体而言,能源物流主要包括原料生产物流、产品销售物流和产品回收物流三部分。

  在大宗商品运输业务中,发行人主要涉及运输产品为煤炭,煤炭是地球上蕴藏量最丰富,分布地域最广的化石燃料,受国家政策影响,近年来,我国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煤炭消费需求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2021年我国煤炭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7%,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2.4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2%。煤炭消费量增长4.6%;2022年我国煤炭产量45.6亿吨,同比增长10.5%,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4.1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增长4.3%,煤炭产量及消费需求不断增加,煤炭市场规模总量快速增长。

  煤炭产业链长,复杂度高,煤炭储运贯穿整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实现煤炭产品上游和下游之间的实体流动。近年来煤炭储运规模占煤炭市场规模总量的40%-60%左右。2020年我国煤炭储运市场规模为12,020亿元,2021年规模增长至12,426亿元,预计2022年中国煤炭储运市场规模将达到12,845亿元。

  能源物流这个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给能源物流企业带了更大的机会和挑战。随着国民经济和工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未来的能源物流市场规模越来越大,运输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同时为更好服务于现代化工业企业需求,能源物流企业面临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

  未来几年内中国煤炭依旧巨大的增长空间。同时,国内煤炭开采也实施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开发西部的战略,这也致使煤炭开采呈现逐渐西移的局面,煤炭的分布以及运输距离的变化,无疑都将增加能源物流运输的成本,能源物流市场的规模会越来越大,促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

  早期的煤炭物流服务存在小、散、弱的问题,大多从事单一业务,缺乏综合服务能力。随着物流市场规模逐渐变大,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纷纷做出改变建筑模型材料大全。为了在竞争中不被淘汰,传统的物流企业从单一“物流”转型成多元化“商流+物流”。为了解决煤炭市场有货找不到车,有车找不到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各大车货匹配平台应运而生。多种形式的物流形式出现,充分解决了上游企业与下业之间运输难的这一大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降低能源物流成本,近年来运输方式由公路为主转向以铁路、水运运输为主,公转铁、公转水的运输方式逐渐普及。按照国家煤炭物流发展规划,将加快铁路、水运通道及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铁路直达和铁水联运物流通道网络建筑外立面涂料,增强煤炭运输能力,减少煤炭公路长距离调运。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先导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具有产业链较长、产业关联度较大等特点,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的发展能有效拉动钢铁、水泥、建材、建筑施工、室内装修、家具、家电、物业服务等相关产业,对国家和地区整体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关注度较高,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力度较大建筑外立面涂料。因此,房地产行业对政府政策的敏感性很强,政府土地出让制度、土地规划条件、行业管理政策、税费政策、交易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都直接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等均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失衡、住房保障制度相对滞后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使得房地产行业在整体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

  202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其中,住宅投资100,646亿元,下降9.5%。202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04,99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39,696万平方米,下降7.3%。房屋新开工面积120,587万平方米,下降39.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8,135万平方米,下降39.8%。房屋竣工面积86,222万平方米,下降15.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2,539万平方米,下降14.3%。

  2021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规模达历史最高水平,商品房销售面积接近18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达18.2万亿元。全年市场整体表现创新高,但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降温态势明显,交易市场、土地市场情绪均明显下滑。2022年,中国商品房销售规模从2021年的近18亿平方米降至13.6亿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4.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6.8%;商品房销售额从2021年的约18.2万亿元降至约13.3万亿元,下降26.7%,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3%。商品房销售规模创下多年新低。

  目前我国对于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多项调控政策。其中包括“房住不炒”建筑模型材料大全、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控制了房地产市场过度发展的趋势,房地产市场整体负增长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早在2018年,全国房地产市场销售增速就连续20个月下滑,而在2020年房地产销售更是遭遇寒冬,虽然市场已经在逐渐复苏,但增速依然低迷,到2022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延续下行压力,行业信心处在低位、市场购买力不足,企业销售表现低迷。头部房地产企业投资呈现向核心城市聚焦、强化城市和区域深耕,三四线城市市场走势更趋疲软。其中2022年国内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量价齐跌的态势。而在二线及以下城市,购房需求已经明显下降,供过于求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将更加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随着市场持续低迷下行,出现流动性风险的房企数量增加,保交楼已成为未来几年内房地产行业的关键词。政策方面各地政府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进问题项目交付,政策从试探性松绑到应出尽出。包括放松限购、限贷、限价、放松公积金和财税刺激托市等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定托底作用,市场风险正在逐步出清。

  发行人是新疆本土首家能源物流暨供应链管理上市企业。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储备基地。新疆的煤炭资源丰富且分布集中,呈现北富南贫的格局。全区预测资源量为2.19万亿吨,占全国比重的40.5%。主要集中在吐鲁番、昌吉、伊犁和哈密四个地区。拥有24个预测资源量超过100亿吨的煤田,其中5个预测资源量超过1,000亿吨,分别是准东煤田、沙尔湖煤田、伊宁煤田、吐鲁番煤田和大南湖煤田。新疆煤炭以中低变质的长焰煤和不粘结煤和弱粘结煤为主,其次为中变质的气煤、肥煤和焦煤。由于新疆地处偏远,疆煤外运成为关键制约因素,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区域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来看,疆煤外运基地以哈密为主,准东为辅;运输方式以铁路为主,公路为辅。

  新疆煤炭铁路外送通道呈现“一主两翼”的特点:“一主”是指兰新铁路以及兰渝铁路纵向通道,其中兰新铁路目前为新疆煤炭外运的主要通道,兰渝铁路自甘肃兰州通向四川、重庆等省份。“两翼”主要是指“北翼”和“南翼”,“北翼”指环天山北坡临哈线及向西延伸线,红淖铁路和即将建成的将淖铁路是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南翼”通向西南区域。此外哈密是奎北铁路、乌精复线、乌准铁路、精伊霍铁路、吐库复线的交汇处,以此发往各个省市。此外,公司目前正加快规划部署疆煤外运“三通道——四基地”,具体为公司在下游积极布局四大能源物流基地布局煤炭储配,实现能源物流业务延伸。一是通过在资源紧缺地区布局储运基地从而将新疆优势能源产品尤其是煤炭产品进行销售前移,将其作为煤炭产品销售的前置仓;二是通过淡储旺用进行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带来的市场需求;三是通过“点对点”运输,提高铁路运输效率,提升疆煤外运量,增强疆煤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四是将运营的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编织成网,充分发挥基地的节点辐射效应,相互之间形成物流支撑,提高能源物流的响应效率,扩大终端市场份额,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增厚能源物流主业收益。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建成后,通过与上游铁路连接,形成完整的能源物流体系。

  发行人通过以上能源物流的战略布局,即充分发挥临哈线、敦格线两条铁路线的分流功能,形成以兰新线为主、临哈线和敦格线为辅的三条疆煤外运大通道,并规划建设以煤炭储备为主的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一条铁路、四个基地”将形成完整的能源物流体系,将大幅延长疆煤辐射范围,推动新疆能源优势转换。2020年6月,公司参股将淖铁路公司(股权占比18.92%),成为公司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第一步。该铁路已于2021年4月动工建设,将于2023年第三季度完工并投入运营。参股将淖铁路公司也为公司后续收购红淖铁路公司奠定了基础。广汇物流既参股建设运营上游 431公里的将淖铁路,又收购控股下游 435公里的红淖铁路,红淖铁路2019年1月3日试运营,为新疆煤炭、甲醇、煤焦油等产品销往为河西走廊、成渝地区及全国市场提供重要物流通道。公司即转型成为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创新型现代物流运营商。公司目前在“疆煤外运”的区位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公司2022年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收入为37.50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 133,308亿元,公司 2022年房地产市场占有率为0.028%。公司主要在售楼盘集中在新疆乌鲁木齐及四川成都,成都2022年商品房销售额3,812.8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额3,300.70亿元;乌鲁木齐2022年商品房销售额883.49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额764.68亿元,发行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我国铁路能源运输主要上市公司主要有:①大秦铁路:核心资产大秦线是“西煤东运”格局中运量最大的重载铁路,运量已从规模增量期进入平稳运行期。国内煤炭生产重心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大秦铁路主要货源地煤炭资源集中度持续提升。大秦铁路货源、运量均较为稳定。②西部创业:于2016年借壳上市,2016-2018年由于受到煤炭需求下降和运价下调的双重影响,西部创业铁路运输板块经营不达预期,业绩对赌失败。2018年后随着煤炭需求及价格持续向好,西部创业运量及业绩持续提升。

  中国第一家以路网核心主干线为公司主体的股份公司,于2006年8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目前由太原铁路局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大秦铁路公司主要担负着山西省的客货运输和冀、京、津、蒙、陕等省市区的部分货运任务,公司主要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同时向国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其中铁路货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货运物品以动力煤为主,主要承担晋、蒙、陕等省区的煤炭外运任务;其他货品还包括焦炭、钢铁、矿石等大宗货物,以及集装箱、零散批量货物。客运业务方面,公司开行多列以太原、大同等地为始发终到的旅客列车,通达全国大部分省市区。同时,公司向国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机车牵引、货车使用、线路使用、货车修理等服务,并为大西高铁、晋豫鲁铁路等提供委托运输管理服务。

  公司运营铁路线包括大秦线、侯月线等,其中大秦铁路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大秦铁路简称大秦线公里,连接山西省大同市与河北省秦皇岛市,为国铁I级货运专线铁路,是中国最早、最重要、运量最大的重载铁路。大秦线通过南北同蒲线、大包线、大准线集运,负责晋北、陕北、蒙西的煤炭外运,是国家“西煤东运”的重要战略通道,设计运能4亿吨,2021年运量达到4.21亿吨,预计不考虑改扩建极限运能约为4.6亿吨;配套下水港口为秦皇岛港及唐山港(包括京唐港港区、曹妃甸港区)。

  由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国有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夏政府,原主营业务为葡萄酒产销。2016年2月1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东铁路100%股权,5月更名为西部创业,宁东铁路也成功借壳上市。借此,西部创业主业拓展为铁路运输、仓储物流、葡萄酒和酒店餐饮等。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是西部创业的核心全资子公司建筑工地材料,主要从事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仓储和物流、机电和车辆维修等业务,主要资产为宁东铁路。宁东铁路西与包兰铁路大坝站接轨、东与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梅花井站接轨、北与内蒙古三新铁路上海庙站接轨,形成了以古窑子站和鸳鸯湖站为中心,具备3个外运出口的地方铁路网。铁路运营里程300公里(含53公里代管线路),主要承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炭、油品、建设物资、化工原料及产品的运输任务。

  目前,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我国房地产业(J01)共有89家上市公司。其中区域性房地产公司,且与公司具有可比性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有香江控股、合肥城建、格力地产以及深振业A,上述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专业从事城市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商贸流通运营。其子公司香江商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华南区域建立了绝对的竞争优势建筑工地材料,包括品牌影响力、消费者口碑、市场占有率、招商资源储备等,在华南区域均处于行业前列。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其合肥在建住宅类项目四个(合肥琥珀东华府、合肥琥珀晴川里、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东澜赋)和工业地产类项目四个(金融广场,创智天地,合肥智慧产业园,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合肥竣工住宅类项目一个(合肥琥珀蜀熙府);巢湖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琥珀云台);庐江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庐江保利和府)和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庐江创新产业园);淮南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淮南现代制造业及双创平台);三亚竣工住宅类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是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实力百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200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效率10强和首届中国责任地产百强企业。

  一家以房地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及其他业务。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努力,获得了来自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了高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房地产业方面,其多次获得中国房地产企业品牌价值等奖项,建设的格力广场项目曾获“詹天佑”大奖;口岸经济产业方面,港珠澳大珠澳口岸人工岛填海工程、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等工程的建成,打造了其在大湾区的名片,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于2019年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鲁班奖”。海洋经济产业方面,在海岛海港建设、沙滩修复、海域生态保护等多个层面提升城市发展,为珠海居民打造休闲、生态的居住环境,香炉湾沙滩荣获英国皇家风景园林学会“皇家西尔维娅·克罗夫人杰出国际贡献奖”。

  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1992年在深交所公开上市,是深圳市19家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企业之一。集团按照“立足深圳,布局全国”的发展思路,已基本形成了以深圳及周边地区为中心,以广州、长沙、南京、西安、天津、惠州、南宁等城市为重点,并向周围辐射的全国性战略布局。集团历年来开发项目累计建筑面积近千万平方米,产品涵盖别墅、普通住宅、公寓、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多种类型。星海名城、翠海花园、惠阳振业城、广州天颂花园、长沙振业城、西安“泊墅、泊公馆、泊岸”系列产品、天津铂雅轩等项目均成为当地标杆项目。

  新疆不仅作为国际物流的重要陆上通道,也是未来中国能源资源战略基地。新疆煤炭资源具有储量大、热值高、分布集中、煤层赋存条件好、开采成本低、增产响应快等特点,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资源增量接续区和战略性储备区,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使命。公司控股的红淖铁路公司及参股的将淖铁路公司,均位于煤炭资源富集区,是新疆最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明显,“将-淖-红”铁路贯通后,将成为推进哈密和准东地区实施疆煤外运战略的主通道。公司在运营的柳沟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在建的广元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及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均位于全国结构性煤炭缺口不断扩大的地区,辐射甘肃、四川、重庆、云南、宁夏、青海、河南、湖南和湖北等地,从综合运距及开采成本来看,新疆煤炭在上述地区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的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在运输网络中互为补充,改善运输结构,实现“公转铁”、“散转集”无缝转换,大幅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公司控股的红淖铁路是国内首条国网规划、国标设计、国家批准、民企控股、民资兴建、联合运营的地方资源性铁路,是国家发改委、原铁道部落实《国务院新36条》的民营项目示范工程,也是目前淖毛湖地区唯一的铁路,为淖毛湖矿区周边企业及铁路沿线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公司参股的将淖铁路公司作为疆煤外运铁路“一主两翼”布局中的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淖毛湖矿区、三塘湖矿区、巴里坤西部矿区和准东矿区有效串联,为该部分矿区资源出疆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道。将淖铁路计划于2023年第三季度末通车运营,为公司整体运量提升贡献力量。“将-淖-红”铁路整体贯通后,将改变区域煤炭供应格局,将新疆资源富集区与东部市场紧紧连在一起,对促进区域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司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一带一路”枢纽的区位优势,上游布局疆煤外运战略,下游布局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形成完整的能源物流体系。通过延长疆煤辐射范围,提升新疆煤炭价值,通过“点对点”运输模式填补地区煤炭需求缺口,实现煤炭战略储备,提升仓储利用效率,为公司能源物流业绩增长提供坚实基础。

  公司通过能源物流上下游一体化战略部署,为客户提供煤炭等新疆优质资源产品出疆的全程物流服务,全产业链运营优势明显。在上游利用铁路运输运量大、运行稳定、安全可靠、能耗低和污染小的优势,联通产地与终端市场,实现煤炭等大宗商品快速出疆;在下游利用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实现对大宗商品的高效承接转运,将新疆优质的资源产品绿色、高效地输送至各地。从上游生产端到中游铁路运输和物流基地,再到下游终端客户,实现了大宗商品物流全产业链布局,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大宗商品物流一站式综合服务。聚焦大宗商品物流全产业链优势,可以从更系统的层面统筹资源,持续优化客户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加有竞争力的物流产品和服务。

  由于能源物流及供应链的动态性决定了其技术的核心在于信息的及时传递及共享,而现阶段在能源物流及供应链管理领域广泛运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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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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