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分类及俗称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台州艾迪西盛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阀门配件采购、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等在2020年度内进行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61万元,其中最高采购额1,510万元,最高销售额为151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台州艾迪西盛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阀门配件采购、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等在2020年度内进行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61万元,其中最高采购额1,510万元,最高销售额为151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香港艾迪西国际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阀门配件销售等在2020年度内进行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最高销售额6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嘉兴艾迪西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电子配件、能源水电采购及销售阀门、电子产品等在2020年度内进行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0万元,其中最高采购额320万元,最高销售额为25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浩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等在2020年度内进行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60万元,其中最高销售额360万元。
(十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衢州贝喜欧智能卫浴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分、子公司)与衢州贝喜欧智能卫浴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智能马桶采购及销售底座等在2020年度内进行的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其中,最高采购额2,000万元,最高销售额为200万元。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塑料分类及俗称。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奖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达成情况及有关考核激励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2019年度奖金如下: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政策的议案》。
1、优化薪酬结构,增强薪酬弹性,实现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体系,配合人才引进、储备机制,使薪酬待遇与市场接轨,力争优于行业水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资增幅参照人均增幅,并与公司整体经营绩效挂钩。
2、深化绩效管理,推行刚性的业绩导向考核机制。各单位根据公司战略层层分解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并签订《绩效考评协议书》。根据绩效达成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奖金的发放、薪资调整、晋升、淘汰、培训发展的依据。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海鸥住工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王洪武先生、陈端先生、张斌先生、董文新先生、赵亮先生、农东昌先生、冯志华先生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及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7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76,4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116,549.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7,649.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948,899.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6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4,951,491.1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公司以增资方式分别转入珠海铂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新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斗门支行15,000,000.00元,转入苏州有巢氏系统卫浴有限公司开立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户146,100,000.00元,转入浙江海鸥有巢氏整体卫浴有限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10,673,217.74元。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24日,公司、苏州有巢氏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7日,公司、浙江海鸥有巢氏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铂鸥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47,500万元;其中,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7,5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9年6月3日塑料分类及俗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为11,6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范围。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变更珠海年产13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调减募集资金3,0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收购整体卫浴生产设备项目和定制整装卫浴浴缸淋浴房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两个新募投项目。
目前整体卫浴产业集群的布局主要在长三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整体卫浴业务的发展布局,构建整装卫浴制造和服务能力,快速融入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公司定制整装卫浴业务发展,将整体卫浴的布局向长三角区域转移。苏州年产6.5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实施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浙江年产13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百步镇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嘉兴市百步镇位于嘉兴市东南方,属长江三角洲上海经济开放区,交通便利,沪杭高速铁路的建设,绍嘉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其北岸连接线、杭浦高速公路、百左公路等的规划建设,嘉兴港海盐港区的建设和各级航道的改造建设,连接长江、京杭大运河、钱塘江的黄金水道即将形成,区域交通技术的改进和交通设施的建设对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以集成吊顶产业为核心主导产业基地。定制整装卫浴生产基地选择在嘉兴百步经济开发区,便于融入产业集群,品牌及营销渠道建设、运输更加便利;同时当地政府对于投资项目在土地、人才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投资设立了控股孙公司海鸥福润达,从事整体卫浴的研发、制造、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海鸥福润达与青岛福润达家居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福润达”)、德州北辰福润达卫浴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业务及资产转让暨业绩承诺补偿及激励协议》,海鸥福润达将收购上述协议内的有形资产、全部业务(无形资产、团队及客户资源等)开展整体卫浴的研发、制造、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收购金额不多于6,000万元人民币,该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定制整装卫浴制造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整装卫浴事业的发展,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定制整装卫浴制造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持续产业链整合布局,加快定制整装卫浴的制造实力,拟增加“收购整体卫浴生产设备项目”,用于购买青岛福润达整体卫浴生产设备,开展整体卫浴的研发、制造、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收购资金来源为 “珠海年产13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中募集资金相应减少的1,500万元。
为提升定制整装卫浴产能配套的部品部件配套产能,拟投入1,500万元用于浴缸、淋浴房智能制造生产线的建设,用于构建一条浴缸智能制造生产线和两条淋浴房铝材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资金来源为“珠海年产13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中募集资金相应减少的1,500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涉及的新增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注: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14日、2020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苏州年产6.5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定制整装卫浴浴缸淋浴房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及“互联网营销OTO推广平台项目”,并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浙江年产13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1,003,231.81元,本次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100,323.18元,加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176,561,406.71元,则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4,464,315.34元;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644,021,931.3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鉴于公司2019年度已使用自有资金118,117,263.44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即公司2019年度已进行现金分红118,117,263.44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比率为57.77%;公司2017年-2019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88.73%。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整装卫浴空间新事业及一带一路发展规划资金安排,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87,938,502股(扣除已回购18,454,12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本次合计转增48,793,85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55,186,478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鸥迪铜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台英、李家德、王瑞泉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东铁五金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台英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盛鸥工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台英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法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家德、吴传铨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衢州贝喜欧智能卫浴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鸥迪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鸥迪”)成立于2012年08月15日,法定代表人唐予松,注册资本6,5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暖器材及五金件、阀门、管件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建筑金属配件、铜材、有色金属材料、润滑剂、机械加工、五金交电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住所为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桃源街道办双亭路1号。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61,535,556.48元,净资产60,254,916.81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4,557,596.72元,利润总额-2,357,173.75元,净利润-3,173,853.6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珠海盛鸥工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鸥”)成立于2014年05月20日,法定代表人游瑞成,注册资本6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热泵与节能设备。住所为: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富山片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5#厂房2楼。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6,659,070.27元,净资产2,810,554.29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51,639.98元,利润总额255,214.47元,净利润255,214.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珠海艾迪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艾迪西”)成立于2011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150万美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楼宇、空调自控系统,电子产品及元器件,家庭、楼宇、工业自动化网络系统及仪表、仪器;上述产品同类产品及控温器材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住所为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16号楼四楼东面车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59,988,055.02元,净资产-8,485,041.49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565,176.99元,利润总额2,526,779.37元,净利润2,526,779.3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宁波艾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迪西”)成立于1999年03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176.693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五金、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建材、纺织品的批发;咨询服务。住所为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301-B。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51,025,769.29元,净资产9,288,104.44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216,760.48元,利润总额12,899,290.02元,净利润9,391,284.5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北京艾迪西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艾迪西”)成立于2007年11月06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经济贸易咨询。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0幢3层301室。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28,254,409.07元,净资产16,131,242.93 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2,751,197.50元,利润总额17,054,556.81元,净利润15,187,425.4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台州艾迪西万达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暖通”)成立于2004年01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540万美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暖通设备技术研发服务,水暖管件、卫生洁具、阀门、木托盘制造、加工及销售。住所为玉环市滨港工业区。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33,356,055.15元,净资产32,995,768.08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05,723.26元,利润总额-5,242,559.86元,净利润-4,641,946.3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台州艾迪西盛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暖通”)成立于2005年06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1,390.142300万美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暖通设备技术研发服务,水暖管件、卫生洁具、阀门、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木托盘、不锈钢管及配件、碳钢管及配件、钢塑复合管及配件、消防器材、金属工具制造、加工及销售(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加工)。住所为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324,064,279.09元,净资产95,085,719.51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955,053.35元,利润总额25,004,634.35元,净利润21,662,258.0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上海东铁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铁”)成立于2003年04月10日,法定代表人唐台英,注册资本550万美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高档建筑五金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自动门及上述产品的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及从事上述产品及其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工业区佘山分区建业路北侧。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东铁的资产总额106,734,098.35元,净资产47,792,469.46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512,809.89元,利润总额-462,826.22元,净利润-1,072,893.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香港艾迪西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艾迪西”)成立于2007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阀门水暖配件产品进出口贸易与市场研发。住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60号海外信托大厦25楼。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 204,170,868.51元,净资产25,500,001.17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3,070,598.19元,利润总额-12,696,521.51元,净利润-12,696,521.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嘉兴艾迪西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艾迪西”)成立于2008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35,5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暖器材、阀门、管件、建筑金属配件的制造;铜制品、铜型材的研发、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进口废铜的分销业务;卫浴洁具制造、加工;家居产品的创意设计;卫浴洁具、家居用品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住所为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棕榈路555号。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764,202,017.98元,净资产451,570,460.54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6,074,167.95元,利润总额46,082,713.24元,净利润43,796,605.5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浩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祥国际”)成立于2007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李家德,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住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60号海外信托大厦25楼。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37,126,400.47元,净资产-188,255.84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155,370.93元,利润总额334,319.34元,净利润334,319.3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衢州贝喜欧智能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喜欧”)成立于2018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江永红,注册资本1,5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智能卫浴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卫浴器具、五金、水暖管件、电工器材及配件的设计、研发塑料分类及俗称、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东港八路40号。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65,917,989.80 元,净资产13,817,803.88 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969,006.63 元,利润总额-1,789,316.36 元,净利润-1,138,804.9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鸥迪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由本公司认缴出资1,88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占比29%。公司董事唐台英、李家德、王瑞泉任鸥迪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盛鸥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是由本公司与联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绿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游瑞成共同设立。由本公司认缴出资22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7.5%。本公司董事唐台英任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公司董事李家德任珠海艾迪西、宁波艾迪西、北京艾迪西、万达暖通、盛大暖通、香港艾迪西、嘉兴艾迪西、浩祥国际董事长,董事吴传铨任宁波艾迪西、嘉兴艾迪西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海东铁是本公司关联方中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董事唐台英任上海东铁董事长兼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贝喜欧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与衢州港诚机电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贝朗(中国)卫浴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由控股子公司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76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为24.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鸥迪、盛鸥、珠海艾迪西、宁波艾迪西、北京艾迪西、万达暖通、盛大暖通、香港艾迪西、上海东铁、嘉兴艾迪西、浩祥国际、贝喜欧经营发展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1)本公司拟与鸥迪签署2020年《铜材采购协议》和《辅料供应协议》,协议分别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20,150万元,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鸥迪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铜管、铜锭等铜材,以及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鸥迪销售辅助材料等货物,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本公司拟与盛鸥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盛鸥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热泵与节能设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3)本公司拟与珠海艾迪西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和《供应协议》,协议分别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935万元,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珠海艾迪西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电子配件,以及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珠海艾迪西销售电子产品等,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4)本公司拟与宁波艾迪西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和《供应协议》,协议分别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600万元,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宁波艾迪西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铜配件,以及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宁波艾迪西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5)本公司拟与北京艾迪西签署2020年《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45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北京艾迪西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6)本公司拟与万达暖通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万达暖通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阀门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7)本公司拟与盛大暖通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和《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1,510万元,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151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盛大暖通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阀门配件,以及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盛大暖通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等,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8)本公司拟与上海东铁签署2020年《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1,55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上海东铁销售成品智能锁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锁五金及电子元件等,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9)本公司拟与香港艾迪西签署2020年《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香港艾迪西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10)本公司拟与嘉兴艾迪西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和《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320万元,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嘉兴艾迪西购买其不超过200万元的电子配件及不超过120万元的能源水电,以及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嘉兴艾迪西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等,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11)本公司拟与浩祥国际签署2020年《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36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浩祥国际销售阀门及电子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12)本公司拟与贝喜欧签署2020年《采购协议》和《供应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最高销售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贝喜欧购买其具有技术优势的智能马桶产品,以及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向贝喜欧销售底座等,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雅科波罗橱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科波罗”)拟与浙江和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乐”)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董事唐台英任浙江和乐董事长,董事李家德任浙江和乐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唐台英、李家德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国际国内商业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本次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与浙江和乐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03万元,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珠海分行、广州荔湾支行、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和青岛李沧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珠海分行、广州荔湾支行、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和青岛李沧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非融资性保函、资金业务等,期限二年。
(1)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1446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6号厂房),建筑面积为6,611.06平方米。
(2)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1445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7号厂房),建筑面积为4,719.07平方米。
(3)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1444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B3幢,建筑面积为4,136.88平方米。
(4)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2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食堂、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0,773.32平方米。
(5)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86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10),建筑面积为17,846.19平方米。
(6)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8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1),建筑面积为10,506.74平方米。
(7)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1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2),建筑面积为10,506.74平方米。
(8)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91058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7),建筑面积为9,865.82平方米。
(9)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91057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8),建筑面积为9,865.82平方米。
(10)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91056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9),建筑面积为9,865.82平方米。
(11)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9)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46754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模具中心,建筑面积为14,415.73平方米。
(12)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87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6),建筑面积为9,047.46平方米。
(13)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84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废水处理站),建筑面积为9,579.86平方米。
(14)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5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员工宿舍),建筑面积为6,197.02平方米。
(15)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85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返脱洗铅),建筑面积为6,171.34平方米。
(16)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89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4),建筑面积为4,740.21平方米。
3、同意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由本公司和下属分子公司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广东雅科波罗橱柜有限公司、苏州有巢氏系统卫浴有限公司、青岛海鸥福润达家居集成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依次分别为人民币84,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与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双方中任何一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或珠海分行的债务构成另一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或珠海分行的共同债务,两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还款责任。
4、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珠海分行、广州荔湾支行、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及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贸易融资、资金交易等业务,期限二年。
2、对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授信业务,同意以本公司自有的、产权清晰的、合法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作为上述授信融资的抵押物:
(1)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7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2#车间及仓库),建筑面积为31,662.52平方米。
(2)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3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车间),建筑面积为24,831.08平方米。
(3)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0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厂房3),建筑面积为10,506.74平方米。
(4)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80296号全球塑料生产量统计,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3211号(能源中心),建筑面积为6,177.52平方米。
3、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使用最高额不超过等值美元1,55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汇票承兑、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进口融资、出口融资等。
2、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32,000万元授信总额,包括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业务期限两年。
2、同意以本公司和本公司珠海分公司自有的、产权清晰的、合法的以下财产作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融资的抵押物:
(1)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7741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3号厂房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036.19平方米。
(2)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7733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2号厂房),建筑面积为5,106.9平方米。
(3)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7737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厂房1),建筑面积为16,103.6平方米。
(4)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7736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废水处理站),建筑面积为274.84平方米。
(5)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7734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5号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219.97平方米。
(6)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80288 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 3211 号(厂房 5),建筑面积为 3,490.74 平方米。
(7)权利证书号码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80294 号,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 3211 号员工宿舍(新),建筑面积为 5,676.35 平方米。
3、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珠海分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上述、提款等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
2、同意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使用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贸易融资、外汇交易授信额度、衍生产品交易等,期限一年。
2、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汇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账户开立及操作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等综合授信,授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用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应收款链业务提供保兑,期限一年。
2、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1、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等,期限一年。
2、同意上述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和下属分子公司珠海铂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珠海铂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3、授权唐台英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所有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整装卫浴及一带一路市场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需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约为60%,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塑料分类及俗称,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或资产负债表外汇敞口预测,与银行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塑料分类及俗称,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目前公司从事远期结汇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通过远期结汇操作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和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2020年远期结汇业务,由银行授予的可循环使用资金业务综合额度担保,其中仅需提供较小比例(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保证金资金投入,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汇业务一直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1、营销中心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专门的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的当期外币资产、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海鸥住工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需进行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黄铜合金、锌合金及外购零配件。黄铜合金一般含铜量约60%,含锌量约40%;锌合金一般含锌量约96%;外购零配件在此基础上还含有一定的加工费用。因此当铜、锌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对公司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塑料分类及俗称。
报告期内,黄铜合金、锌合金波动幅度较大,部分客户在对原材料价格看涨的判断下,选择锁定原材料价格的方式与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承担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采购相应数量的产品的义务。对这部分锁定价格的原材料,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消除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即依据双方约定的材料锁定价格和数量在期货市场购入相应价格和数量的期货买入合约,以达到锁定与客户约定的材料成本,避免材料出现大幅上涨带来原材料成本损失的可能。2020年度,根据锁定价格的原材料数量,公司需实施套期保值交易以规避风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拟与银行签署授信合约,与套期保值额度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直接占用公司期货业务操作的资金,以此作为公司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主要手段,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锌合金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如铜、锌等金属)。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铜锌材料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交易所交易,且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以此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如须追加保证金,则需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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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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