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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行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五、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七、关于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八、关于审议《2020年度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九、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够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情况持续优化,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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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二、关于审议《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绩效考核制定的,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审议《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庄颖杰、唐林才、陈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庄颖杰、唐林才、陈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六、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七、关于制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九、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2021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23 公司简称:苏农银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上述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25日,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精神,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苏州市吴江区辖内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共同入股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公司是自银监会成立后新体制框架下全国第一批挂牌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全国第四家A股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3月1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批准,由吴江农商银行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
2020年,公司沉着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继续保持战略定力,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路线,锚定新发展目标,力争成为走在行业前列的标杆银行、社会倍加认可的价值银行、员工更多获得的幸福银行!
2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经营模式
公司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分设零售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条线。零售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储蓄业务、信用卡业务、个贷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公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单位存款、结算业务、企业融资业务、国际业务等。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同业业务、资金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做实风险抵补的发展思路指导下,表现出了坚韧的发展基本面,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向优的良好局面。
(一)经营效益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53亿元,同比增加2.32亿元,增长6.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亿元,同比增加0.38亿元,增加4.19%;实现每股收益0.53元/股。
(二)经营规模稳中向好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394.40亿元,比年初增加134.85亿元,增长10.71%;存款余额1067.25亿元,比年初增加107.69亿元,增长11.22%;贷款总额785.59亿元,比年初增加103.28亿元,增长15.14%。
(三)资产质量稳中向优
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10.09亿元,不良贷款率1.28%,较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逾期6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34.15%,较年初下降25.4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05.31%,较年初提升55.99个百分点,不良资产持续出清,抵补能力进一步夯实。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规定,本行自2020年1月1日起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行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本行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本行财务报表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报告期间,控制范围未发生变化。
公司代码:603323 公司简称:苏农银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徐晓军、行长庄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建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1.4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簿记建档,并于2021年4月19日成功发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80%。
2.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已有1,211,384,000元苏农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191,069,783股,占苏农转债发行总量的48.46%;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共有0元苏农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数为0股。
上述事项详细情况可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行(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监事徐洪峰委托监事刘琼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吴大刚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20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惊蛰习俗的由来一、惊蛰习俗的由来二、惊蛰吃什么传统食物三、惊蛰有什么讲究惊蛰习俗的由来1、惊蛰习俗的由来:祭白虎化解是非中国的民间传说白虎是口舌、是非之神,每年都会在这天出来觅食,开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情况的说明。
十一、《2020年度监事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2021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办公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法人代表季颖。企业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80752.67万元,大股东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18%)。
(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0日,公司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其中崔根良出资135000.1万元(占比58.7%)、崔巍出资94999.9万元(占比41.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生产销售。
(三)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8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19号苏悦商贸广场1幢1915室,法人代表马耀明。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由南中信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美元(占比60%)、江苏亨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美元(占比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四)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大桥路23号,法人代表王亲强。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吴江雅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五)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4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88号,法人代表吴如其。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江苏联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资6500万元(占比65%)、浙江翼翔通信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比3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智能物联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生产。
(六)江苏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8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北路168号,法人代表朱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10000万元(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工业控制系统的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工业机器人、石英制品的研发、销售;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电线缆生产设备、自动化物流设备、自动化输送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设备、半导体生产设备的研发、组装、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工程和技术研发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机电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七)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旅游度假区太湖大堤以东2地块,法定代表人崔巍。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及运营;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文化实业投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八)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吴梦超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软件开发;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
(九)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园区路1666号),法人代表吴留生。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由吴留生出资9600万元(占比80%)、吴梦超出资24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喷气织物织造;化纤丝加弹;软件开发;纺织丝绸、化学纤维、服装、机电产品、皮件、箱包、纺机纺配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法人代表陈志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陈志明出资4800万元(占比80%)、杨丽英出资12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物质纱线研发、生产、销售;喷气织物、经编织物生产;化纤丝加弹加工、销售;纺织物、纺织原料、墙布、PVC材料销售;纺织品研发;墙纸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一)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法人代表杨丽英。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杨丽英出资15000万元(占比93.75%)、陈建明出资1000万元(占比6.2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二)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李彩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20万元(占比99%)、徐少华出资80万元(占比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光缆光纤生产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十三)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前身为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工业开发区,法人代表徐少华。注册资本17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十四)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徐少华。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其中徐少华出资1450万元(占比41.43%)、李金娥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陆俊明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李荣林出资250万元(占比7.14%)、徐志明出资200万元(占比5.71%)、张建芳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李彩娥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唐林才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濮明荣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
(十五)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陆俊明。注册资本8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8万元(占比51%)、李金娥出资160万元(占比20%)、陆俊明出资152万元(占比19%)、李荣林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电线缆材料、附件。
(十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8600万元,其中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比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和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和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社会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十七)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占比65%)、沈水英出资1750万元(占比3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棉布染色、成衣加工;成衫染色、丝织物染色;化纤面料,服装织造、加工、销售。
(十八)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60%)、沈水英出资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品、丝绸面料、化纤原料、服装销售。
(十九)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法人代表缪汉根。企业为深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483486.39万元,大股东为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26%)。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PET生产、销售,仓储,蒸汽供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企业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公路货运,热电生产、供应。
(二十)江苏盛泽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盛泽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3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新城区陈家桥路北侧,法人代表倪根元。注册资本60000万元,由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能生产、销售;供热管网建设和热力销售;压缩空气生产、销售;电力项目投资开发。
(二十一)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法人代表缪汉根。注册资本299274.11万元,其中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8801.13万元(占比69.77%)、百思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4818.53万元(占比25%)、吴江信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5654.45万元(占比5.2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印染技术的研发;从事机器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纺织原料、纺织品销售。
(二十二)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里泽村,法人代表李明勤。注册资本4000万元,由新申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绢丝、由丝、化纤丝、纺织品、服装、亚麻纱生产销售;为本企业收购:亚麻、长吐、落棉、真丝下脚料及农副土产品。
(二十三)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318国道南侧,法人代表李建峰。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李建峰出资22200万元(占比74%),李明勤出资3900万元(占比13%),李海康出资3900万元(占比1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针纺织品、娟丝、亚麻纱;收购次茧及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出口业务。
(二十四)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环路南侧杨扇村,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永明出资1265万元(占比25.3%)、马明华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陈志明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沈龙根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开发资质二级。
(二十五)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
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6号楼201室,法人代表张健。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苏州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出资3200万元(占比64%)、苟良朝出资750万元(占比15%)、宁波雅欣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700万元(占比14%)、段慧贤出资350万元(占比7%)。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实木家居设计、研发、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研发、销售;家具安装;五金产品销售;五金配件加工、销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居和相关物品修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商务咨询服务。
(二十六)吴江市华诚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吴江市华诚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交通路4195号,法人代表沈学丰。注册资本3258万元,由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38.32万元(占比62.56%)、吴建荣出资1012.68万元(占比31.08%)、都勤学出资137万元(占比4.21%)、吴国良出资21万元(占比0.64%)、梁丽萍出资21万元(占比0.64%)、邱金荣出资14万元(占比0.43%)、沈小林出资7万元(占比0.22%)、丁小毛出资7万元(占比0.22%)。公司主要营业范围:道路、桥梁、驳岸、下水道等市政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土石方工程;沥青搅拌;建材销售。
(二十七)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9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八坼社区友谊村,法人代表沈国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沈国清出资800万元(占比80%)、丁国英出资2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
(二十八)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
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双浜村,法人代表徐雪英。注册资本800万元,由徐菲出资720万元(占比90%)、徐雪英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涤纶化纤、涤纶化纤粒子生产、销售;纺织品、化纤原料销售;道路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
(二十九)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
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11组,法人代表庄瑞菊。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庄瑞菊出资80万元(占比80%)、周英出资2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铝型材、塑钢型材及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三十)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9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新南村,法人代表李兴华。注册资本100万元,由李兴华全额出资100万元(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经编织造、加工;化纺织品、化纤原料、棉织品、废化纤丝、塑料粒子销售;回收废化纤丝。
(三十一)关联自然人
公司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1年拟对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500万元以内,且总授信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二、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作如下安排:
币种: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预授信事项是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该议案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露女士。
陈露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服务,2002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贝夷女士。
黄贝夷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杭翔先生。
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工作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1.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1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略微上升。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以及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在未来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对于公司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综合考虑了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行业更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推动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448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479万元,期末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34,92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445万元;
(二)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一般准备26,985万元;
(三)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3,732万元;
(四)派发股利的方案:由于苏农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3,068,795股为基数,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27,046万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94,44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83万元,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3,068,795股为基数,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27,046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43%,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持续深化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更加趋严的监管政策要求的背景下,整体银行业经营将更加追求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平衡。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深化结构调整、加快战略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深化转型创新,着力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整体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本需求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亿元。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定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担当,为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及资本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了2021年以来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行业更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推动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符合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祛斑美容养颜汤一、祛斑美容养颜汤二、祛斑美容养颜吃什么水果三、祛斑美容养颜吃什么蔬菜祛斑美容养颜汤1、祛斑美容养颜汤之猪肾山药汤配料:猪肾2只,山药100克,枸杞子50克,沙参5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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