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这几种情况下被强拆的,可主张合理赔偿!
在土地征收或是房屋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常常会遇到违法强征、违法强拆。我国虽然三令五申禁止违法拆迁,也发布了不少与之相关通知及法律法规,但实践中这种情况仍常发生。这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何先生拥有合法房屋一处,当地因项目建设,要对何先生在内的大部分房屋及土地进行征收,之后有相关部门便与何先生就补偿进行当面沟通,但何先生觉得他们给的拆迁补偿远远无法保障自己的原有生活水平,于是就补偿又再次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希望能保障现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但无果。后,相关部门向何先生作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于同年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文件直指何先生房屋是违法建筑。
面对相关部门的这些做法,何先生随即委托了凯诺律师。可是,在复议和诉讼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两部门联合将何先生的房屋包围并实施了强制拆除,屋内的物品被全部被损坏。
凯诺律师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何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法院认为,相关部门在对何先生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前,虽下达过相关文书,但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这些文件是依法送达给何先生的。因此,可视为其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最终,法院将凯诺律师的意见全部采纳,判决确认了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
实践中,像何先生一样遭到强拆的被征收人数不胜数,有时相关部门的强拆,被征收人是防不胜防。因此,当遇到违法强拆时,除了要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收集相关的证据之外,一定要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让对方依法赔偿因强拆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的强拆是发生在诉讼期限还未届满时期,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强拆,依然是可主张赔偿的。那么除了本案中的情形之外,我们再来看一下还有哪些情形的强拆是可以依法主张赔偿的?
1、未经法定程序就实施强拆。这种强拆情形很常见,许多征收方为急于完成拆迁工作,通常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的时候,作出限期拆除的通知,若被拆迁人没拆,便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拆,对于这种强拆行为,被拆迁人是可以申请赔偿。
2、以误拆、偷拆为由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所谓“误拆”其实就是相关部门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手段,在双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由有关部门或是其委托相关的施工方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不当行为导致被征收人的房屋被拆除。
房屋在这种情形下遭到强拆的,可以依法主张合法财产被损害的赔偿。
3、未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就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就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由相关部门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复议和诉讼。
如果被拆迁人依法提起相关法律程序了,那么相关部门就不能强拆,但若被拆迁人未依法启动法律程序,相关部门也应根据法律途径进行。
但若连补偿决定都没作出就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拆,那么显然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强拆,被征收人也可依法启动法律程序主张赔偿。
4、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有相关文件房屋就被强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在征收之前,必须要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依法公布有关文件等。
所以,如果相关部门在未依法履行这些法定职责之前就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话,那么无疑是严重违反了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此时,被拆迁人可让律师及时介入,然后针对征收方违法行为逐一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凯诺律师再次提醒大家,以上几种情形下发生的强拆,因为涉及到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可让律师介入帮助您。另外,被征收人还要牢牢的把握住维权时机,一旦错过,即使房屋是被强拆了,那么也可能很难获得满意的赔偿。
- 标签:骨髓瘤细胞
- 编辑:王莎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