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违法建设“零容忍”!严禁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许可、未批先建等问题。下面凯诺律师就对《通知》中的内容简单的做一个归纳:
项目建设必须办理规划许可证
《通知》中指出,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无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也就是说,今后项目建设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标准,必须要办理以上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规划许可证或是违反规划许可的,即使建起来,可能也会以违法建筑的名义给拆除。
严禁在农用地上搞非农建设
同时《通知》中还明确指出,农村地区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加强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
严禁借农用地流转、土地整治等名义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坚决杜绝集体土地失管失控现象。
从以上的这条规定中我们来看到,农村用地审批也有着严格的规定,也就是今后无论是村民申请宅基地,还是企业需要占用土地,都必须要依法申请,依法审批,只有获得审批,取得规划许可证,那么才能正式建房。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4、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5、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除此之外,在此《通知》中我们还看到,不能以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名义进行非农建设活动。比如在耕地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针对土地流转,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土地流转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但实践中,常常有个别企业或个人打着土地流转的幌子,将老百姓大量的土地占用,有的甚至利用土地建厂房,改变土地性质,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因此,当老百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国土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由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耕地受损的,破坏方应当恢复耕地。同时,农民可以收回承包地。
对违法建设“零容忍”
《通知》中指出,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做好批后监管。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依法依规分类加快处置。
所谓“违法建设”上面已经说了,就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是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设工程。
违法建设一直以来备受大家的关注,而且有地方也已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或通知,例如北京。
北京关于违法建筑在今年4月份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中规定,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或者提供相关服务;违法建设当事人的不良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违建拒不自行拆除的将实施强制拆除,费用由违建当事人承担,强拆过程全程录像。
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建设,即使建成了,那么可能也办理不了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的手续,而且还有可能会遭到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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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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