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建设用地 可通过入股与租用方式直接用于乡村产业
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2月5日,《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发布,也就是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等内容,文件明确提出将破解农村发展用地难题。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就这一部分内容在答记者问中也提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这也是相关要素保障方面的政策亮点。文件特别指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农村节余建设用地优先发展乡村产业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需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同时,还需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下放审批权限 推进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文件特别指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抓紧出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
韩长赋:三方面工作部署农村改革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针对土地方面的问题,文件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也表示,用地保障方面的政策,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补短板“人地钱”要素保障方面的政策亮点。
同时韩长赋还提到,2020年是农村改革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年份,必须切实抓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为此,一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点是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韩长赋指出,重点是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地见效,抓紧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韩长赋表示,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积极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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