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资采购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2018-LJBJ-1002-1(第三次
2.运杂费:投标货物所需的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税费等其它费用应含入总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商或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的销售商(销售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销售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认为该认证无效,必须提供年审证明)。
(八)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度实际销售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销售业绩(厨房设备),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
(一)发售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 6月25日(08:00-11:30,14:3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陆军后勤部物资采购站三楼采购办。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投标地点: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陆军后勤部物资采购站三楼投标厅。
(二)开标地点: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陆军后勤部物资采购站三楼投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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