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处罚山东鲁能球员李海龙:停赛5场+罚款5万
中新网6月11日电 11日,中国足协对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球员开出罚单,16号队员李海龙因用手推击苏宁球员,被停赛5场并罚款5万元。
中国足协官网截图。6月2日,中超联赛第12轮的比赛中,山东鲁能主场迎战江苏苏宁,比赛第79分钟,裁判员判罚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队员犯规后,李海龙用手推击对方球员头部致使其倒地,被裁判员罚令出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中国足协做出如下处罚: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16号球员李海龙予以停赛5场;
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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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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