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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管+人工监管 六部门为校外线上培训戴上紧箍咒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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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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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已至,各种网课、网校的广告吸引着家长的眼球。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治理意见,也在此时出台。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在日前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指出,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线上培训机构教师也要有教师资格

  《意见》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作出了全面规范。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还要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培训机构课程设置要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意见》还明确了线上培训课时时长和间隔休息时长的要求,明确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

  针对教师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意见》指出,线上培训机构应具有完善的培训人员管理办法,稳定的师资队伍,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针对有些机构培训经营不规范的问题,《意见》对预付金的收取规模、使用用途也做出了具体要求。

  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意见》还强调,培训机构需具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保护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还要求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备查。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规定很清晰,但监管确实有难度。

  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教育高精尖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余胜泉说:“和传统教育不同,在线教育内容更新迭代快的情况下,教材审批等实体内容的监管方式往往不符合实际,需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而且,由于在线教育机构和服务对象一般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出现问题后,跨区域监管、处罚等涉及复杂的行政协调难度较大。”

  为了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互联网的问题,教育部推出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开展备案和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杨非介绍,由教育部统一设计和开发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和运维系统运行环境,可以避免因数据分散和标准不一致带来的数据汇总和共享困难。

  管理平台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开展在线培训备案工作,通过对在线培训平台的行为日志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培训监管提供违规行为预判,辅助监管执法单位研判,提升科学监管能力;也方便用户通过互联网开展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集中、隐患较大的问题。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制定在线教育服务内容与技术规范,建立独立、透明、基于数据、可信的第三方教育服务评估体系,探索在线教育预缴费纳入第三方机构存托机制等,将是未来助力构建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保障线上培训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余胜泉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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