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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实施后关注焦点(一)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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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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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嘴生产国和消费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城乡居民对健康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2014年12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陶瓷片密封水嘴标准GB 18145-2014实施,在业界掀起不小波澜。GB 18145-2014相对GB 18145-2003进行了多处修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增加水嘴重金属污染物析出的限量要求,并将水嘴重金属析出和密封性能、流量、寿命作为强制性条款。该标准的实施将推动企业积极改进产品生产工艺,促进水嘴行业质量安全的整体提升。

自2013年发生水龙头含铅事件以来,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的修订、发布和实施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何贯彻实施该标准?标准实施后应该关注什么?技术研发人员、生产人员、经营销售单位、消费者、检测认证机构等人群关注点自然不同。自标准发布以来,笔者经常收到来自不同人群的咨询,或面谈、或电话、或邮件、或信件,问题涉及面也很广。笔者或自行解答,或请教专家,或查询资料,基本都给予了解答。在此,根据标准实施以来不同专业人群的关注度取向,笔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不同视角人群的关注点。

一、新标准代替旧标准的过渡期有多长?

这是很多企业从业不久的标准化工作者经常会问到的问题。GB18145-2014前言中规定:本标准代替GB 18145-2003《陶瓷片密封水嘴》。一般来说,新标准代替旧标准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是新标准相对于旧标准没有技术性改变,只是文字和编辑性修订;二是新标准的修订不仅涉及到文字、编辑性修改,更主要是涉及到了管理、程序、指标、要求与方法的技术性修订。标准使用者更多的是关注第2种情况。

GB 18145-2014代替GB 18145-2003,在内容、指标、要求、方法上都有较大的改变。这些改变,不仅要求生产企业根据新标准做一系列善后的处理,更要求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装备、检验、销售等环节有所改变。这些改变,不仅需要较多的时间,也需要较大的资金、人力及物力的投入。针对GB 18145-2014标准发布实施,相当一部分企业需要时间处理按照GB 18145-2003生产的库存(包括经销商的库存),需要资金购进新的设备或材料(比如说低铅铜)、研究新的工艺(比如说洗铅)、建制新的生产线、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比如说质量验收及放行)等等。相对来说,这些工作不仅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对于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则是需要较合理的时间周期,这个周期,希望能够在标准过渡期的有效范围内。所以,标准使用者这么关注标准过渡期也是可以理解的。

标准的实施并没有固定的过渡期,关心本标准的使用方,很自然的将标准发布日期到标准开始实施的日期视为标准的过渡期,即2014年5月6日到2014年12月1日,可惜的是,标准实施之日,就是标准过渡期结束之时。就是说在2014年12月1日,陶瓷片密封水嘴的生产企业,已经是按照GB 18145-2014在组织生产了,事实上,对大部分企业来说,这个时间要更早。

所以,也就有很多企业抱怨没有足够的过渡期。这种抱怨,可以理解,但于事无补。几年来《陶瓷片密封水嘴》水嘴标准的修订,已然成为行业大事,后来又出了沸沸扬扬的含铅门,应该能引起各方的足够的重视了,更何况标准修订、发布、开始实施的过程中召开了大大小小的研讨会、培训班、新闻发布会,标准发布后,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福建、浙江、广东等地举办了几次标准宣贯班。山雨欲来风满楼,对于关注自己、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和质量提升、关注消费者安全卫生与健康的从业者来说,这期间的每一个时间节点,都可以是标准过渡期的开始,这种经验不仅适用于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标准,也适用于其他产品或行业的标准。

二、标准GB 18145-2014相对于GB 18145-2003做了哪些修改?

GB 18145-2014参照了EN 817:2008《卫生洁具—机械混合阀(PN10)-- 通用技术要求》 、EN200:2008《卫生洁具—适用于供水系统1类和2类的单把手和组合龙头(PN10)-- 通用技术要求》和NSF/ANSI 61-2012《饮用水系统组件——对健康的影响》,相对于GB 18145-2003,主要变化如下(只列出技术性修订的内容):

1、增加的内容

——增加水嘴中金属污染物析出的限量(见7.4);

——增加顶喷花洒与手持花洒转换开关的密封性能要求(见7.6.2);

——增加对单柄双控水嘴灵敏度的要求(见7.6.3.2);

——增加水嘴手柄或手轮的轴向抗使用负载要求(见7.6.5.2);

——增加塑料基体镀层附着强度要求(见7.6.6.3);

——增加防回流性能要求(见7.6.8);

——增加抽取式水嘴的寿命要求(见7.6.9.4);

——增加流量测试装置的要求(见附录C)。

2、修改的内容

——修改产品适用范围,介质温度由不大于90℃修改为4℃~90℃(见1);

——修改材料要求(见5,2003年版的5);

——修改阀体强度性能要求(见第7.6.1,2003年版的6.3.1);

——修改水嘴流量要求(见7.6.3.1,2003年版的6.3.3);

——修改表面耐腐蚀性能要求(见7.6.7,2003年版的6.2.2)。

3、删除的内容

——删除陶瓷片硬度要求(见2003年版的6.1.7);

——删除用空气在水中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见2003年版的6.3.2);

——删除冷热疲劳试验(见2003年版的6.3.4.4);

对于增加或修改的内容,标准使用各方应严格执行。

三、GB 18145为强制国家标准,是否可以不采用?

首先了解一下中国的标准体系。中国的标准体系主要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号称史上最严的国家标准的出台,让少部分企业望而却步,对产品研发、按新标准组织生产产生了畏难情绪。但是,GB 18145-2014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四个强制性条款(条款强制),分别是:金属污染物析出、密封性能、流量和寿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14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那么,能不能只执行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不予执行呢?

可以,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还规定:企业应按标准组织生产。不采用GB 18145-2014 ,那企业采用什么标准组织生产呢?当声明产品符合GB 18145-2014时,推荐性条款对于采标企业来说,相当于强制性的,应该全部符合。所以,有些企业考虑制定企业标准;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不采纳GB18145-2014,企业可以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首先,制定的企业标准首先应该满足GB 18145-2014中强制性条款的要求(必须执行);其次,制定的企业标准,应该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如果因为畏惧标准过于严格而不采用,事实上就是无标可采了,国家标准已经是对产品的最低的最基本的要求了。另外,国家标准在制修订过程中有严格的程序,经过了行业大量专家、学者、科研人员、使用方的充分的论证,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引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行业发展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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