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面32家陶企抛光砖4项指标全部达标
近日,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在佛山市各个陶瓷建材市场、集散地随机购买了32家陶瓷企业生产的,规格为80×80mm的瓷质抛光砖,委托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重点实验室,依据GB/T 4100-2006《陶瓷砖》、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要求,对该批瓷质抛光砖样品进行了吸水率、抗折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指数IRa、外照射指数Iγ)项目的检验。
12月17日,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指导部和检验检疫局面向媒体公布了此批抛光砖32个样品的比较试验分析结果。佛山市面上随机抽检的32家陶企的抛光砖产品在吸水率、抗折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核素4项指标上全部达标,但不同企业和品牌,产品之间的检测数据相差较大,质量还是有一定的差别。
从消委会公布的检测结果的文件中可以看到,32个样品中大部分来自广东,包含有唯美、东鹏、新明珠、新中源、鹰牌等知名企业以及别的陶企,广东外的企业只有杭州诺贝尔和上海荣联建筑两家。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样品的吸水率在0.05%到0.12%之间,远优于5%的合格指标;抗折强度在1893N到3254N间,均高于1300N的达标值,各品牌的检测数据相差较大;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指数IRa、外照射指数Iγ)则存在很大区别。
在消委会工作人员购买样品时发现,虽然所有经营者都有“明码标价”,但没有一家是“明码实价”,都是根据购买数量、个人“砍价”、社会关系“批价”等来定价,价格差异较大。
在售后服务问题上,很多产品包装写着“瓷砖铺设好,恕(概)不退换”等字样,涉嫌霸王条款。另外,本次试验没有对包装标识方面进行判定,但是从购买的样品包装标识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品包装的商业名称与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名称不相符;二是样品包装上有“优等品”标识,根据陶瓷砖国家标准GB/T 4100-2006要求产品不分等级,所有出厂产品质量标志为合格;三是对砖的名义尺寸、工作尺寸,模数或非模数砖等信息描述还不规范;四是标准要求对于地面的陶瓷砖,应报告依据GB/T 4100-2006标准附录M 规定所测得的摩擦系数,大多数的样品包装上没有这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