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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抽检 多款家居建材产品不合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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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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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床垫、家具、实木地板类商品抽查检验公示稿,结果显示,多款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多种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一些卖场销售的床垫、家具、实木地板类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仍有部分商品存在问题,不合格项目包括:棕纤维床垫的耐久性要求、安全卫生要求、面料及复合面料耐摩擦色牢度、阻燃性要求;家具的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稳定性、表面理化性能;部分实木地板标注的名称与实际材质不符。

记者注意到,有3组商品被标称的生产企业声称“被假冒”。另外,也有苏州雍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特向北京市工商局说明大洋路建材市场商户赵英芝销售的“红花梨”实木地板未按厂家提供材料标注真实材质“番龙眼”。

6批次商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本次抽检中,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的有6个批次商品,主要是棕纤维床垫和家具。

其中抽查不合格的四批次棕纤维床垫产品,有3批次甲醛释放量都不合格。标称商标为“谷氏”的棕垫(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谷氏家具有限公司”、规格为 “1500×1900×50mm)”、标称商标为“香港贝思曼”的棕垫(标称生产企业为“天成床垫厂”、规格为“1900×1000×50mm”)的棕垫、标称商标为“好饰佳”的棕纤维床垫(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市舒尔乐床垫厂”、1500×1900×50mm)3批次床垫均存在甲醛释放量不合格项目。

抽检不合格的8批次家具中,有3批次家具甲醛释放量也不合格。其中,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创新文昌伟业家具有限公司”的活动柜(规格:18205)、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美佳家具厂”的床头柜(标称商标为“美佳”、规格为“500×400×590mm”)甲醛释放量均不合格。而北京小汤山华丰家具制造厂(北京小汤山华丰木器加工制造厂)声称被假冒。

消费者应签订详细合同

北京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认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商品使用的材料种类及使用部位、五金配件的品牌等信息及厂家承诺的其他信息详细写在购买合同中。同时要索取商品使用说明书。要保留好合同和购买凭证,防备有可能出现的纠纷,以便解决争议。

在选购木制家具时,可以关注商品的外观和加工质量。另外,棕纤维床垫的表面要饱满匀称,面料缝线应无断线、跳针等现象,印染图案清晰,可用白色纺织品或纸巾对表面材料进行摩擦看是否有掉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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