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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说家庭装修行业内的“潜规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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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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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正当大家齐心协力为抗震救灾出钱出力之时,会不时发现有各种让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不可理解的事件发生。象领导秘书打志愿者,只为消毒水溅到了领导的身上;救灾帐篷被通过关系来到了成都住宅小区用做打 等等......,这些不和谐的音符总会在这个美丽世界里发生,让人感叹,让人愤慨。

    今天碰到了一桩事情也让我彻底了解了装修行业的“潜规则”。好百年装修公司的一个“高级顾问”陈先生来到我们售楼部,帮我们的业主拿一份户型图。当我们营销员询问他是哪个业主让他过来拿的,我们必须要征得业主的同意,他居然拿出一份厚厚的A4纸,上面打印着我们二百多名业主的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房号等。而上面正有我的大名,我也是业主之一。这段时间我自己也是不胜其烦,不断有装修公司打电话给我,几月前有一家叫美迪大宅设计院的一名小女孩,打我电话被我连吓带哄,问出了电话是她在房地局花钱买来了电话号码,我才第一次了解到原来房地局还有工作人员把全市业主的电话当商品一样的出售,谋私利。当时气愤之极,教训了她,让她不要再打我电话,一直想着要怎样的拿到证据再到房地局去投诉,但我还是把她发给我的短信做为证据之一保存下来。

    今天,我当场就把这份资料扣留下来,那位陈先生还理直气壮地跟我说他是花五百元买下来的,说我一定要还给他。我问他有什么理由要还给他?还胆敢提这样的要求?他说我不懂装修行业的潜规则,这是他花钱买的就是他的东西。他不止我这一家,还有别的楼盘的信息,都是花钱在别的装修公司员工手中买的。在长沙市象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不仅是他这一家装修公司,而且他们都是四手五手了,只有拿一手资料时花的代价高一点。一手资料是从房地局那里通过关系拿到的,让我去找他们。我质问他,业主的信息是商品吗?可以合法买卖吗?是征求所有业主同意了吗?他居然说他只有中学毕业不懂这些道理也不懂得法律。这下真的是“书生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我耐着性子顺着他的思维方式去说服他。如果觉得我这样做不合道理,他可以请他公司领导来与我交涉要回这份资料,也可以找卖给他资料的上家来赔偿这个损失,让他的上家来我们要回这东西。再或者,我打一家新闻媒体和派出所双方做个笔录,来协调这个事件。种种方式都由他选择。后来,他打了电话给公司一个经理,让那经理跟我通话。可笑的是,经理还说是陈先生个人行为,有这么愚蠢的员工他也没办法,但一名普通员工花了这么多钱的买的,让我可怜他把名单退还给他。

    我居然没想到一家装修公司的经理同样的道德和素质水平,他说这事情闹大对他们公司没有任何的损失,要我要找就去找房地局,找第一家卖名单的人。这个事情在行业内人人皆知,还对我的认真劲感到不可思议。还说如果认他是朋友,他可以给我一些能够帮得上的忙。最后,我表明了自己态度,名单是决不会还给陈先生的,如果要讲理或是来闹事,我都奉陪到底。那个陈先生只得灰头灰脸地走了。

    让我气愤的是那些没有丝毫职业道德的政府工作人员,现在全市的商品房买卖的信息在他们的系统里是一目了然的,全年成交的房屋少说也有几十万套,每个 能从那里卖出来是五十元钱一个,那些工作人员随便也能卖几十万上百万元钱。而我们的业主将会受到几十家装修公司不断的短信和电话骚扰,他们应有的隐私权得不到尊重。知法犯法者,让人更可气更可恨。当警察和黑势力勾结起来时,对社会的危害会更大。就象文中说的在大灾时还有那么多没有良知的官员不但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给人民带来更大的伤害。我想一个国家的兴旺,并不是从老百姓的遵纪守法上抓起,而是要从源头上抓起,我相信,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的国家才会真正走向法制社会而不是人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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