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荣:把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上升为国家能源战略
9月21、22日,国务院总理 主持召开了三次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座谈会。47名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大学和科研院所教授、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包括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施正荣、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总经理王小康等。
值得注意的是,温还特别指出,“座谈会是经过充分准备和论证的,要把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去。条件已经成熟的,要立即着手推进;有些要作为明年的工作重点或列入长远规划。”
根据记者采访的若干名与会人士来看,该次会议虽然公开信息不多,但仍透露出有重大政策在酝酿的意味。以下为施正荣的部分发言内容。
光伏新能源产业在很短时间内形成和完善了光伏产业链。
目前,江苏光伏产能在全国占有半壁江山,占全球的20%;浙江、上海、江西、河北、四川、河南、重庆、青海等省市区域板块快速形成产业分工和特色优势。
10余家企业形成“中国太阳能海外上市板块”,并占据全球20强中7席,2007年尚德组件产量已跃居世界第一。
光伏新能源发展的三大不足
一是发展误区和认识模糊。
一些地区不顾条件、不切实际地攀比发展,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形成了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和产业链发展的不平衡;一些人士在不全面了解产业技术路径、产业发展阶段的情况下,一知半解或人云亦云,认为光伏产业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光伏产品的能耗(碳足迹)仅需1.5-2年即可回收平衡,综合能效比至少在1∶15;光伏产业链上污染最大的多晶硅制备环节,只要采用闭合循环,完全可以实现“零排放”,这也是为什么三年前多晶硅90%从环保要求极严的发达国家进口的原因。
二是产能过剩加剧,国外市场压力陡增。
金融危机使得全球光伏产业陷入低谷,发达国家受伤更重。在巨大的产能压力下,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既面临资金的压力,还面临恶性价格竞争的压力,更经常招致发达国家贸易保护和反倾销的阻力和对中国光伏产品质量、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质疑。
三是技术短腿和市场瓶颈。
我国光伏制造和测试设备、并网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和装备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共性技术、下一代产品技术研发上也处于劣势。所有这些不足都与国内市场发育不全有很大关系。欧盟联合研究机构JRC和联合国UNEP预测,到2030年光伏发电将贡献全球近20%的能源,目前不足1%,中国仅万分之一,长期看产能不是问题,但我国企业轻视技术忽视质量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光伏新能源发展的六个建议
第一,要把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上升为国家能源战略。光伏新能源产业须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实施,并从制度、政策和措施上做出全面安排。首先要明确提高光伏新能源在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中的比重,其次,要制定 约束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政策意见。支持和鼓励各省市根据自身条件,先行先试,鼓励更多地区像江苏省一样 光伏发电推进意见,明确目标,落实政策,提高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第二,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和技术领先,抢占产业的制高点。既要鼓励自主原始创新,又要提倡合作集成创新,还应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第三,国家应专项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围绕光伏产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应用,建设若干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加快制造和检测设备以及装备集成的国产化,提升光伏新能源装备业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加快研发兆瓦级系统集成装备、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等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产品;支持依托大型企业建立光伏设备制造技术研发中心、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实验中心、信息技术交流中心等公共平台;支持国内高校开设光伏学科和相关专业,支持社会机构和个人投资建设光伏学院和学校;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降低单位耗能、减少材料损耗、提高转换效率,降低光伏产品和电站投资发电成本。要牢牢把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力争在全球产业分工中,不断向高附加值的产业两端延伸,抢占产业的制高点。
第四,政策推动,主导国内市场全面启动。只有市场尽快启动,才能促进产业联动。目前,光伏新能源产业还处于“政府主导、政策推动”的发展阶段,德国等欧盟国家正是通过政策扶持,培育了市场,实现了产业和技术的良性互动发展,并带动了中国光伏制造业的快速崛起。但外向依赖不可能长期支撑产业的发展,必须在已有法律框架下, 新能源初始投资补贴、上网电价分摊,全网合理加价扶持新能源的发展、在征收传统电力资源税和环境税的同时,给予新能源发电税收优惠和减免等政策,只有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才能不断扩大国内市场规模,才能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五,规范上网渠道,扩大新能源电力应用。
要简化、下放和公开新能源发电项目立项审批程序,要鼓励国家电网在智能电网的规划建设中,提高并网及营运方面的服务水平,设立新能源项目建设指导和服务部门,配合和支持新能源并网发电,扩大电网接收能力,做到应发尽发、合理调度,优先支持新能源发电上网;应扩大光伏并网发电试点示范,重点支持系统集成设备本土化率达90%的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屋顶和地面大型光伏并网电站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城市公用建筑项目和企业建设小型光伏电站作为补充电源。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新建小区,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电站。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推广使用光伏电源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项目。目前光伏发电并网还缺少上网电价扶持资金的来源、实施细则、电网的接入收购和管理等系列配套政策。
第六,鼓励金融创新,充分发挥中国金融的潜力。在延长贷款期限、为走出国门的优质光伏相关的建设项目和资产项目 贷款支持方面,探索出“资本输出带动产品输出”的新路子。建立国家基金或发行长期国债,吸收社会资本和海外投资,投向光伏发电这一符合当代及子孙后代利益、化解人类自身生存危机的产业,营造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
来源: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