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橱柜装修材料和合同约定大不相符
因为橱柜的用材与合同约定的不同,尹先生的工期被拖延了大半个月。为此,他将商家的违约行为投诉至12345。
今年9月,尹先生来到位于秋涛北路100号B座3楼的江干区杭州沪鼎整体厨房有限公司,订购了卫浴、橱柜等设备,造价总共11730元。
“为了避免纠纷,对于面板的用料我们在合同上作了详细的约定。”不仅如此,双方就工期延时等问题也作了约定,工程在10月15日结束,每拖延一天,赔偿金按万分之五计算。
“11月初,他们才完工,这当中足足拖延了大半个月。”尹先生抱怨,之所以会延迟工期,完全是对方在用材上出了很大的差错。
“约定踢脚线用铝合金的,送过来的却是塑料的;约定橱柜面板是粗颗粒亮面的,送来的却是细颗粒亚光的;约定拉篮材料用纯铝的,送来的是不锈钢的……”尹先生说,由于大批用材出错,安装工第一天几乎无法开工。
除了用材有误、工期拖延外,橱柜门缝过大,也是尹先生最不满意的地方。“当初就是看中这款橱门拉锁美观。但安装完毕后,门板之间缝隙宽窄不一,不够美观。且安装门板时,碰坏了台面。台面有几处如同瓜子壳的印记(无法抹去),实在不雅。门板有刮痕,看了心痛。”
尹先生还指出,有些门板三天前被该公司员工带回去返工。他质疑这些多次返工的门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9日,沪鼎厨房负责人在电话中承认,由于负责尹先生橱柜设计的设计师为新人,所以在下单时,发生了差错。“主要是下错单,导致厂家发错货,拖延了工期。”他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出赔偿。
该负责人还承诺,近期会亲自上门检查尹先生家安装的所有设备,尽量满足其提出的要求。
来源: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