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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构建和谐房产 实现住有所居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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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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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金融危机的阴霾笼罩全球,然而宜昌人应急谋远、趋利避害、团结实干、克难奋进,创造了"宜昌速度",实现"弯道超越"。
  2009年的宜昌楼市,也迎来了发展的关键时期。
  2009年,市房产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构建"和谐房产"、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中心,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突破口,以服务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为着力点,强化行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住房保障,改善住房民生;依法文明拆迁,当好建设先锋,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优化服务、市场监管、完善政策体系......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民生和安居工程的背后,都意味着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市房产管理局以服务促发展,以发展助服务,以实力保安居,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航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远航在前。
  为百姓"住有所居"圆梦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是中央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该局2009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9年,市房产管理局在住房保障工作上统一认识,精心谋划;责任到人,相互协作;建管并重,全面推进,圆满地完成了年度预定工作目标。
  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2009年2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 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对经济房、廉租房建设免收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缓征两项政府性基金;对29项服务性收费按下限标准的30%-50%收取;城区新开发建设的经济房项目必须配建15%的廉租房;建立经济房建设周转金制度,将廉租房建设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该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退交已购租公有住房的通知》,严格了经济房的市场准入条件。该局会同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廉租房保障范围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每人每月6.4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
  超额完成廉租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
  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将廉租房保障范围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2009年8月,该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各区、街办、社区相关人员参加的廉租房扩面工作培训会,对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房租金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城区2009年新增廉租房租金补贴905户,累计对2630户家庭发放了廉租房租金补贴,其中,低收入家庭750户,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新增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896户的年度任务。
  加大廉租房实物配租力度。该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多渠道筹集廉租房的要求,加大廉租房房源筹集和实物配租力度。2009年,全市城区累计筹集廉租房1413套,其中新建462套,收购旧房101套,将850户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直管公房转换为廉租房,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新增廉租房1360套的年度任务。
  狠抓廉租房建设项目落实。去年以来,我市城区共申报国家廉租房项目6个,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1876套住房。在保证完成建设面积和套数的前提下,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局部调整,确定在民惠小区配建廉租房96套,在民益家园配建廉租房400套,在民欣家园配建廉租房504套,在沙河村安置房小区建设廉租房660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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