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标识相似 圣象维纳斯也 “狐假虎威”
地板标识相似 圣象维纳斯也 “狐假虎威”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去年的圣象商标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圣象维纳斯”的生产商、销售商构成商标侵权,共计赔偿圣象集团220万元。 地板标识相似 小品牌“狐假虎威” 近年来,生产圣象地板的圣象集团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圣象维纳斯”品牌地板,其商标、名称、标识与圣象地板极为相似。 2013年8月1日,圣象集团委托律师向武汉市江天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同日,该公证处两名公证员与律师一起来到陈林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金穗地板城2区4栋的店面,购买“圣象维纳斯地板”7.6283平方米,取得印有道博公司企业名称的“圣象家园”地板订货单、陈林名片各一张,圣象维纳斯地板宣传册一份。 2013年8月16日,圣象集团向武汉市中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森泰木业有限公司、湖北道博木业有限公司、湖北艾文迪木业有限公司、武汉舵落口物流有限公司、陈林侵害圣象集团的商标专用权。 山寨成为“文化” 其已涉及商标侵权 当前,山寨产品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事情,但是实则部分山寨商标已经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在一些大中型城市,由于地板的起步早,消费者对于地板的认知度高,因此地板市场的规模也相对较大。有这么一块大蛋糕的存在,不免会出现相应的竞争者,其中就有不少生产能力、模仿能力比较高的大“厂家”了。 一方面,当地厂家生产的产品由于物流价格低、生产成本低、品牌投入少等方面因素,导致它的价格普遍偏低,经销商为了取得高利润而不惜添加假货铤而走险;另一方面,这些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要打上所需的logo,覆上品牌的包装膜,看上去就和正规厂家出来的产品一模一样,完全可以起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涉及了商标侵权。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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