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加紧部署 工程机械能否强制报废
5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各地的节能减排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其中工信部表态要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落后产能退出、限制落后产能生产的政策措施。
作为仅次于汽车行业的内燃机第二大用量行业,工程机械不能逃避节能减排的重任。企业如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汽车行业,通过法律手段,对老旧工程机械产品施行强制报废制度,有望从市场的角度助力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推进。
目前,老旧产品所配备的发动机大多是从新机下线就装配在产品上的。这些内燃机的二氧化碳排量要远远高出现在行业所要求的标准。虽说直到2000年以后,中国工程机械市场的保有量才飞速攀升,此前产品的数量非常少。但制订报废年限并非是为了淘汰已有老旧产品的一时之计。再过几年,2000以后生产的产品也已逐年老化,当时使用的内燃机产品在今天看来也已不符合排放标准。而从2000开始累计至今的产品数量已经非同小可,到时才匆忙立法的话,付出的代价可能要大得多。
老旧产品上使用的液压系统存在的跑、冒、漏现象也将成为导致污染和资源浪费的主要因素之一。虽然这些配套件可以通过更换得到解决,但如果将整机的液压系统全部拆除重做,成本也非常高。而且,目前行业内使用的液压系统是否能够匹配老旧机型尚不得而知。
对于主机及配套件企业来说,如果已经施行报废制度,他们在更新生产设备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淘汰落后产能,不必担心有用户需要对老旧产品进行维修时没有配套件供给。这就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从生产源头加速了行业整体技术创新发展的步伐。
此外,报废年限的设置还将减少行业的安全隐患。工程机械产品作业强度普遍较大,元器件和钢材的老化问题不可避免;部分产品的作业环境危险系数较高,这些因素都将为生产生活带来诸多安全隐患。设想一台长期服役的起重机,如果臂架一旦出现断裂,其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对产品实行和汽车行业一样的年检制度,并施行报废制度,将很大程度避免悲剧的发生。
但推行这个制度阻力重重。一是工程机械产品被理解为一种工业生产资料,它能给用户带来经济利益,多使用一次就可以多赚一点,用户是否接受强制报废制度很难确定。对于大、中型用户来讲,他们产品的更新周期相对较短,但只拥有几台产品的小客户难免存在抵触情绪。
其次,对二手机市场的管理。这些产品不再通过主机制造企业流入市场,控制难度较大。如何控制这部分产品的流向非常困难。而这些产品恰恰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最大的。
第三,有相当一部分工程机械产品流向矿山或其他偏远地区。执法力量能否覆盖这些地区很难被确定。法律规定,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事实上,这些产品多半使用不到报废年限车况就已经不行了,用户自然会及时将它们处理掉。但是诸如推土机、装载机等部分工程机械产品,在其中的作业强度却相对较小,可能用十几年车况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如何监管这些地区的产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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