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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及发展对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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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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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建筑消防法规的要求,防火门用于防火墙的开口、楼梯间出入口、疏散走道、管道井开口等部位,起防火分隔的作用。根据材质,通常将防火门分为钢质防火门和木质防火门两大类。
  
  木质防火门具有自重轻、安装方便、装饰效果好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和部分工业建筑,如星级宾馆和饭店的客房门、大医院的病房门等。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共有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372家。
  
  木质防火门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对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的装饰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产品技术标准、认证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导致木质防火门行业整体不景气,极大地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也使工程中所使用的防火门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作者归纳了我国木质防火门技术标准、检测、许可证认证、生产、行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要求及认证
  
  1.1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要求
  
  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规范由两部分组成:《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和《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材标准、制作允许偏差、安装的留缝宽度和允许偏差等。此外,木质防火门应具有足够的整体强度,经沙袋冲击试验后,仍保持良好的完整性,门扇内添充材料不应出现开裂或脱落现象;启闭灵活,在不大于80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开,并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木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分为甲级(≥1.2h)、乙级(≥0.9h)和丙级(≥0.6h)。《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规定了防火门耐火极限试验装置、试验条件、试件要求、试验程序、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等。
  
  1.2认证
  
  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以下简称为评定中心)的认证,取得生产、销售许可证,方能从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认证的依据是《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门产品》。
  
  2.存在的问题
  
  木质防火门产品技术标准、生产、认证、检测和管理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选材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木质防火门用木材的选材标准》。为了去掉活节、死节、髓心、裂缝、斜纹和油眼等缺陷,使用一级原木锯成的板材,从板材到成品的木材利用率门框和包条一般低于20%、门扇骨架料低于28%。较低的木材利用率一是提高了产品成本,二是造成资源浪费。此外,绝大部分木材难于进行浸渍处理,而对截面尺寸为50×100mm以上的木材进行浸渍处理更加困难。因此,发达国家普遍采用阻燃集成材制作木质防火门的门框和门扇骨架。
  
  2.2木材及人造板的阻燃处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法规规定,防火墙必须使用非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除普通住宅外所有建筑的墙面装修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木质防火门作为防火墙的组成部分,除耐火极限外,其本身也应为难燃材料。而《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对门的饰面材料没有任何要求。
  
  《钢质、木质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第三条规定,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配备木材阻燃处理设备。但由于部分生产企业在工厂认证和型式检验认证时提交的技术文件中称木材未进行阻燃处理,因此形成了一种认识,即使用阔叶树材生产防火门时,木材不需要进行阻燃处理。该提法对木质防火门的质量监督和公平的市场竞争危害极大。可以肯定地说,木材不进行阻燃处理,又不用防火涂料或不燃材料进行保护,防火门的耐火极限肯定达不到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依据如下:欧洲在木结构强度计算中采用的木材平均燃烧速度为结构木材0.7mm/min、室内装饰材用阔叶材0.5m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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