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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河南产人造板不合格 南京消费者须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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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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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人造板生产企业的监管,今年2季度,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人造板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企业生产的板材不合格,365地产家居网提醒南京市民消费须小心。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驻马店、焦作、三门峡、周口、商丘、洛阳、漯河、许昌、南阳、濮阳、信阳、新乡、济源、邓州等16个地市、68家获得人造板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4大类别69批次样品,合格6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2%。其中抽取刨花板8批次,合格8批次,抽样合格率100%;中密度纤维板24批次,合格21批次,抽样合格率87.5%;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17批次,合格17批次,抽样合格率100%;胶合板20批次,合格19批次,抽样合格率95.0%。
  
  检查结果表明,该省人造板的总体质量水平较以往有很大的提高,多家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远远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较先进的生产设备,较完整的检测手段,企业领导及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质量意识。但也有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据了解,甲醛释放量超标的板材将会严重影响室内居民的人身健康安全,而中密度纤维板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不合格将影响到家具的使用寿命和装修的总体质量。在本次抽查中,长葛市王昌贺有红中密度纤维板厂的产品在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和甲醛释放量方面都存在问题;长葛市天正制板有限公司的产品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不合格;洛阳旭源木业有限公司的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兰考县春秋木业有限公司的产品内结合强度不合格。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有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同时,按照生产许可条件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365地产家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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