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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的房 房价跌了退房可以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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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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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位购房者在买房前都希望房价能够下跌,在买房后希望房价能够上涨,但如果在买房后房价下跌了,有的购房者便由想退房的打算,但能够这样做吗?本次就由小编来帮助各位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般,只有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情况一、质量问题严重

  商品房质量问题也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那么是不是商品房遭遇质量问题就可退房?这是要分情况的,通常来说对于普通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保修。

  可以通过修复处理而且买受人又没有非解除合同不可的特殊理由时,买受人不得主张退房或解除合同(例如:同屋面防水、电气管线、墙面落漆、裂缝等,都属于建筑物质量瑕疵问题,而不是影响居住安全的质量问题)。

  而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或因不能通过维修来解决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买受人可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情形二、房屋损毁

  房子作为不动产,一般来说,除非地震、战争、重大水灾或火灾以及爆炸等不可抗力因素,才会造成毁损灭失。尽管此类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但在实践中也有发生。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房屋的毁损灭失,出卖人未交付给购房者使用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购房者可选择解除合同和退房。

  情形三、因开发商过错未能办理产权登记

  近些年来,逾期办证违约纠纷案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占比居高不下。

  逾期办证违约纠纷案件中,开发商常以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未约定办证期限、未约定办理产权证、未约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由进行抗辩,其根本原因是出于对自己最大利益的考虑。

  开发商有意提供减轻自己义务的格式合同,购房人因法律知识欠缺忽略办证事项约定的情形时有发生。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法律规定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没有超过一年购房者是不能要求退房的。

  情形四、一房二卖或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不管是出于对购房者违约的担忧,还是出于对利益大化的追求,售房方都有可能会做出一房二卖的行为或者将房屋进行抵押的行为,因此这些行为也就成为了房产交易中的常见情形。

  为了避免这种情形的发生以及保护购房的利益,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退房,除此之外,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倍房款以内的赔偿。

  当然,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延期交房、面积误差、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和无法贷款等等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由上述小编整理的内容可得出,购房人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在合同法上属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要求开发商退房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否则,应当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才能变更或解除。因此除非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外,通常情况下,全款买房后房价降了是不能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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