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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鹤壁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烧咳嗽药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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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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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观察到我大河南的疫情情况有所缓解,新冠肺炎感染人数增速缓慢,这样的结果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为了更加有效的遏制疫情发展,2月9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止咳类药品的通知》。

下面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通知内容吧,可要读仔细咯!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

暂停销售治疗发热止咳类药品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决定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止咳类药品。

二、零售药店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落实主体责任。对含有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可待因、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等10种成分的药物一律禁售,不得变通销售。销售其他类药品的一律实名登记购买人信息。

三、对购买治疗发热止咳类药品的,零售药店必须提醒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四、凡不按要求违规销售禁售药品的,一经发现,将按照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列入“黑名单”予以处罚。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

特殊时期,如有需到药店买药人员,希望可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共同渡过这段艰难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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