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主任龙延军违纪案:央企子公司老总行贿超过1300万
2019年5月20日,北京市纪委网站公布,国家开发银行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龙延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隔半年后,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龙延军至少收受贿赂超过1300万元。此外,龙延军的落马,同时还将一家央企子公司牵连出来。
1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张新哲等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中国建筑(601668,股吧)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张新哲,为该单位承揽国家开发银行稻香湖数据中心科研用房项目,请托时任国家开发银行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龙延军(另案处理)提供帮助,先后给予龙延军钱款人民币1300.085万元及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1104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共计1306.1954万元。
判决书显示,房山区监察委员会在调查龙延军涉嫌受贿案中,发现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张新哲为承揽国开行工程项目,给予龙某贿赂款人民币约1300万元。
2019年5月16日,办案人员通知张新哲接受调查。
据龙延军证言:2014年四五月,国开行稻香湖项目机房工程招标之前,张新哲提出自己的公司想做这个项目,如果中标,就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0%给其回扣。
《中标通知书》等书证证实: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对1#科研用房等3项机房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龙延军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给予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96.02分,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21106.2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新哲作为该单位的总经理,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二、被告人张新哲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 标签:
- 编辑:王莎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