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统一行动进行夜查 一夜共查处饮酒驾驶50件 醉酒驾驶18件
为切实做好全市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吉林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近期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夜查统一行动。
统一行动时间为12月20日、24日、25日、27日、31日,查处时段为晚20时至次日2时,重点查处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
25日晚,长春交警共出动警力1279人,巡逻车334辆,设置101处固定岗,对夜间酒驾、醉驾、毒驾、超载、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治理,查处饮酒驾驶50件,醉酒驾驶18件。
21时左右,长春交警汽开大队民警在大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HT**6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驾驶员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3时许,汽开大队民警在飞跃路执勤时,拦截一辆车牌号为吉A28**9的小型轿车,驾驶员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驾驶员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一经定罪将面临六个月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处罚。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行动坚持“宣”“管”并重,支、大队领导深入一线参加路检路查,形成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攻势。同时,加强分析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提高勤务针对性;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深入国省公路和农村地区设置临时执勤点,延伸管控触角,有效预防涉酒事故。
交管部门将开展精准查缉,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辖区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分析;开展严管严查,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机动灵活开展整治。在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涉酒涉毒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的同时,开展源头预防,在强化街面整治的同时,与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涉毒场所发送倡议书,落实专人负责劝阻和举报制度,大力推行酒后代驾服务,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越明 图片由交警提供- 标签:
-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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