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跳楼砸死祖孙2人 跳楼者父母被判赔152万
庭审现场
事发视频截图
今年六一儿童节,四川眉山发生了一场悲剧。年仅25岁的侯先生跳楼,砸中楼下正带孙子散步的周女士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3人死亡。
死者已矣,两个家庭不仅要面对失去亲人的伤痛,还有事后的赔偿纠葛。
12月12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东坡区法院一审审理判决,侯先生生前有精神分裂症,其父母未尽监护责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赔偿周女士丈夫因周女士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78.2万余元,赔偿小陈父母因小陈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共计73.8万余元,共计152万元。一审宣判后,侯先生家人未当庭上诉,但表示自己没能力赔这些钱。而被砸死祖孙的家人则表示,对方没来看望过,没道歉,赔不起钱,也没有基本的态度。
今年6月1日,眉山城区维多利亚小区一男子坠楼身亡,并砸中楼下正在行走的一名儿童和一位老人,致小孩当场死亡,老人受伤送医。
眉山网友们在叹息之余,唏嘘不已:对于小陈一家,当天无疑是个“黑色的儿童节”。
警方介绍,6月1日,家住该小区的周女士正带着孙子小陈,在小区道路上散步。当他们行至B1栋时,被从33楼跳下的侯先生砸中。侯先生、小陈当场死亡,周女士受重伤,送医院抢救6天后治疗无效死亡。
事发后,公安机关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形成了《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显示,事发房间的琉璃窗距地53cm,一扇宽50cm的窗户呈开启状态。
经法院查实,侯先生在2016年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江苏某医院治疗了10多天,当时出院医嘱上载明,患者可能会出现自杀、冲动、伤人等难以预料的意外,请加强监护。
侯先生出院后一直在该医院门诊就诊,并且出事前一直在服用一种名为“奥氮平片”的药物。该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考虑到侯先生年轻,侯先生父母并未将侯先生患病的事情告诉小区、社区,甚至所有亲朋。
一场官司
- 标签:
- 编辑:王莎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