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农商行违规放贷接罚单 董事长、行长悉数被罚
银行违规,高管被罚,本是很常见的现象。
但有这么一家农商行,刚完成改制开业不到一年,就接到了行政处罚,甚至董事长、监事长、行长以及两位副行长也悉数被罚。
近日,阿尔泰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一批行政罚单,全部指向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北屯农商行)。罚单信息显示,北屯农商行因“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超比例”、“违规发放贷款”,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与此同时,该行董事长王广成、监事长宋辉、行长李忠祥,以及覃世国和翟秋菊两位副行长5人均被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北屯农商行2018年5月份刚刚获准筹建,并在同年12月11日刚获批开业。
刚“改制”开业不满一年
实际上,北屯农商行前身为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早成立于1993年5月。
2018年5月18日,在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筹建北屯农商行的请示,获得了新疆银保监局的批复同意。到2018年12月13日,新疆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北屯农商行及北屯农商行12家分支机构开业,并核准《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屯农商行开业的同时,原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北屯农商行承担。
资料显示,北屯农商行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法人代表为王广成。
在核准开业的同时,新疆银保监局还核准了王广成、李忠祥、翟秋菊、宋兴江、苗磊、王照辉、周丽萍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樊煜、王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王广成董事长任职资格。
高管方面,新疆银保监局还核准了李忠祥行长任职资格,核准了翟秋菊、覃世国副行长任职资格。
此外,杜国龙、鲜绍杰、何静、焦婷、李超、黄红、王志鹏、赵建国、郑楠、祃连发、李春芳、高凤琴等12名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也获得核准;徐忠齐符合农商银行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条件。
北屯农商行与5位董监高一共被罚71万元
近日,阿尔泰银保监分局公布了6张罚单,全部与北屯农商行有关,且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19年10月11日。
上述罚单信息显示,由于“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超比例”、“违规发放贷款”,阿尔泰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北屯农商行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王广成在担任北屯农商行董事长期间,对该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被罚款8万元;宋辉在担任北屯农商行监事长期间,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不到位,被罚款5万元;李忠祥在担任北屯农商行行长期间,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被罚款7万元;覃世国和翟秋菊在担任北屯农商行副行长期间,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分别被罚款5万元和6万元。
也就是说,在此次违规事项中,北屯农商行与5位董监高一共被罚71万元。
此外,北屯农商行的前身,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曾在2016年和2018年先后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北屯支行的两张行政处罚单。其中,2016年11月10日,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照规定设立‘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而被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23日,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款准备金”,而被罚款3825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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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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