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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PM2.5今冬不设治理目标 优先保证温暖过冬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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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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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PM2.5今冬不设治理目标优先保证温暖过冬

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今年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北京地区空气改善不设具体目标。

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区域大气攻坚有了“路线图”。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2017年,我国首次针对京津冀区域秋冬季制定大气治理的行动方案,今年是第三次制定相关攻坚方案。

去年秋冬季京津冀污染反弹

《方案》从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其中,在产业结构方面,要求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

生态环境部表示,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数据显示,去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生态环境部表示,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去年PM2.5达标城市可豁免

《方案》对京津冀区域各城市提出空气质量改善具体目标,包括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和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天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记者发现,《方案》对北京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目标要求为0,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目标要求为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表示,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有三方面的考虑:考虑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对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据悉,去年秋冬季北京地区PM2.5平均浓度在“2+26”城市中最低,改善幅度也完成了攻坚方案目标。

除了北京,区域内其余城市均设置了PM2.5浓度同比下降的具体要求,天津要求下降1%,下降目标幅度最大的是6.5%,为安阳。其次是6%,包括邯郸、邢台、菏泽、郑州等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目标除了北京、长治、济宁要求持续改善外,其余城市要求同比减少1至3天不等。

优先保证温暖过冬

今年的《方案》再次对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提出明确要求,今年秋冬季将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

《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

另外,要充分利用电厂供热潜能,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

■焦点

企业分级动态管理

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区域大气治理攻坚中,将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方案》显示,今年秋冬季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碳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对其他16个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方案》要求各省(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各地应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据悉,今年是继2017年以来我国第三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制定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这也是首次提出将确定A、B、C级企业,并实施动态管理。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表示,今年秋冬季攻坚方案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另外,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攻坚方案实施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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