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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整形留后遗症 顾客状告美容院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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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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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张女士花费13万元在一家美容院进行了面部整形,术后其出现了面部塌陷、头疼的后遗症。张女士将美容院诉至法院,今天上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右安门法庭开庭审理。美容院表示,其只是合同的担保方,手术是由有资质的医美医院进行的。但医美医院工作人员在法庭作证称,其仅是场地提供方,张女士的具体手术安排是美容院进行。

  花费13万做医美手术

  2017年底,张女士经朋友推荐,来到了丰台区一家美容机构。对方向她推荐了面部整形手术,在朋友的多次游说下,张女士动了心。

  美容院承诺手术是为张女士免费“打板”,手术成功后张女士为美容院免费宣传,缴纳的13万元费用快则三四个月,慢则一年就能全额返还。于是,张女士与美容院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费用,在去年进行了埋线面部瓷雕整形项目。

  “那天我稀里糊涂被他们领到一个不知道的地方,给我做手术的也不是美容院的人。”后来张女士才得知,手术地点是另一家医美机构——北京臻瑞尚美医疗美容整形医院(简称臻瑞尚美医院)。手术全程是由一个男子进行的,周围人称其为“高院长”。

  术后出现头疼后遗症

  不幸的是,手术后张女士发现自己面部、额头凹陷,且时常头疼。就医时,医生认为其手术部位存在炎症,建议她将植入的器械取出。

  张女士说,手术后自己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面部高低不平,还出现了口部歪斜的症状,又去做过几次修补,但情况并没有改善。

  在联系美容院时,张女士发现美容院的注册名称已经变更过两次,因害怕美容公司“跑路”,张女士将美容院运营方北京嘉盛壹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盛壹美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美容医疗服务合同和报销协议无效,并要求对方返还整形费用13万元。

  庭上两机构互相推诿

  今天上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右安门法庭开庭审理。而嘉盛壹美公司对张女士的诉求一一否认,称高某、姚某均与其公司无关,公司只是美容手术合同的担保方,

  嘉盛壹美公司举证称,进行手术的臻瑞尚美医院具有医疗美容服务资质,而医生高某则是在该医院执业的医生,手术全程是合规的。但术前张女士的血液检测报告显示,报告是由北京东大肛肠医院作出的。

  “我们没有独立的化验机构,所以是跟医院合作的。”臻瑞尚美医院的工作人员称,当天只是为嘉盛壹美公司提供了手术场地,除了帮忙送检外,手术流程都是嘉盛壹美公司安排进行,医生高某与臻瑞尚美医院也并无关系。

  “如果对方不满意,我们可以帮她重新安排相应的项目。”嘉盛壹美公司表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张女士的症状与手术有关。但张女士已不敢再尝试不正规的医美服务,“我已经承受了这么大痛苦,不能拿我的命再去尝试了。”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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