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办理房产证 可预申请土地过户证
昨日,从福州市国土局获悉,为方便群众 ,提高 效率,下月起,福州市国土局在土地 大厅推出便民举措:二手房交易在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同时,买卖双方可直接办理土地证过户预申请,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房产证办结后,可单独前往收件窗口受理土地证过户事宜。
据介绍,新规可避免转让方多次往返以及因房产转让后无法找到转让方或转让方不配合等原因,造成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的现象,同时发挥“两证合发”窗口的优势。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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